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庆出行 这些需注意问题您想到了吗?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0-3 12:05: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记者 程婕报道:随着“十一”长假的到来,首都机场也迎来了客流出行高峰。国庆节前夕,机场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旅客出行经常遇见的问题,发布了警情提示。在此,警方提醒选择在黄金周期间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出行时如下问题一定要注意。
  赶赴机场稍提前
  黄金周期间,首都机场客流量迅速攀升,首都机场道路交通逐步呈现节日特点,随着节日期间汽车尾号限行措施解除以及市民外出旅游的增加,机场及周边地区交通压力不断加大,机场高速路在航班起降高峰期出现车流量密集、行驶缓慢、收费站车辆排队等候的情况。首都机场公安分局根据节日交通特点,加大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种的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创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同时,考虑到航班客流量大等特点,换取登机牌时排队会较往常花费更多时间,特别是对航站楼情况不熟悉的旅客可能更容易耽误行程。
  携带行李需防盗
  航站楼内的拎包盗窃案件偶有发生,大多是由于旅客麻痹大意,行李放在身后或者离自己几米之外的地方,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另外,在航班飞行途中旅客睡觉或把行李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外,都是导致行李丢失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旅客乘坐机场巴士时把贵重物品、行李箱放在班车前排座位,导致行李被盗。
  警方提示,黄金周期间乘坐航班出行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在候机、乘机期间要将行李放置在视线控制范围内;贵重物品、资料等最好随身携带,注意清点随身物品;在乘坐飞机、机场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托运行李时,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确需携带时不要在公共场所显露;发现财物丢失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随身物品防遗失
  旅客遗失物品一般集中在3个环节:办理自助登机牌、通过安检台、办理托运行李手续时。所以旅客在办理自动值机手续、托运手续、通过安检、候机休息时,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及随身物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免物品遗失。
  警方提示,旅客如遗失物品,应及时到机场失物招领处查询、挂失;对于已经核实找到的失物,失主可凭借相关证件、证明,到航站楼派出所的失物招领处认领。另外,一定要乘坐正规的出租车,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下车时务必索要发票。
  购买机票防诈骗
  今年上半年以来,发生在首都机场的票务诈骗案件较为突出。从作案手段来看,网络交易、订票、改签为主要诈骗手段。网络交易大多为网络购物用户;通过订票、改签方式受骗的报案人往往是轻信网上或手机短信中的票务信息,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向对方付款,结果发现根本拿不到票或者收到虚假票据,无法登机。警方提示,订票要通过正规票务网点,避免上当受骗,耽误了出行时间。
  贵重物品忌托运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贵重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贵重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明确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依照法律规定,一旦出现贵重物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旅客负有举证责任。但是要旅客举证证明托运行李中确实有贵重物品,这存在很大难度。为尽可能降低或避免损失,建议旅客办理贵重行李声明价值的手续,或者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而不是采用托运的方式。
  遇到延误要冷静
  在遇到航班大面积延误时,请旅客保持冷静,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发生强行冲闯安检通道,阻塞登机口通道,冲闯、强占航空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首都机场公安局副局长李旭华表示,国庆长假期间,首都机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大了严打整治、安全大检查等专项工作力度,确保首都机场的安全稳定,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最安全、优质、便捷的出行环境。国庆节前夕,首都机场公安分局结合“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在前期严打整治的基础上,采取“网上巡逻”、“警便结合”等有针对性的多种防控措施,加大巡逻警力投入。
  首都机场公安分局重点对驻场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以“零容忍”的消防安全原则,责令其尽快予以整改、消除,确保首都机场地区航空运输的绝对安全。
  警方提示
  “十一”黄金周期间,许多旅客选择乘机出行,全国各大机场迎来客流高峰,旅客应尽量提前赶到机场,以免耽误行程或产生焦虑情绪,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旅行中,应当注意一些细节,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在遇到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时,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4 13:04 , Processed in 0.025002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