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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售票系统出故障 要乘客补机票差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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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0:4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10-31 《云南信息报》 记者梁鸿兴,实习生王立




 图:为了保证朋友的行程,汤先生只好重新买了机票。本报记者杨观摄 摄影:记者杨观




 昨(30)日下午,市民汤先生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帮朋友打电话订购的两张机票被通知需要补交252元,否则航空公司就要全额退款,重新办理机票手续,理由是在汤先生订票时,公司网站和票务中心公布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现行票价与汤先生所订的票之间出现了差价。

旅客

正常程序订票却无法办理登机牌

  昨日,汤先生拿着两张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在昆代理点“昆明行空经贸公司”开出的机票如坐针毡。
  汤先生的烦恼来自两张今日上午9时起飞的航班机票。几天前,受一个朋友的委托,要他在昆明订两张到西双版纳的机票,10月29日中午,汤先生通过票务公司电话订购了两张川航31日9时从昆明飞往景洪的机票,电子账单号分别为:8762024821992和8762024821993。航协订票系统公布价格,按照6折468元票价订票两张(全价780元),加每张燃油附加费90元,总共支付1116元。
  据汤先生介绍,昨日下午3时,一名自称是四川航空票务公司业务员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汤先生,声称因公司票务系统问题,导致两张机票产生了252元的差价,要求汤先生补交差价,可以在川航昆明营业中心大厅办理新的机票手续,或者公司全额退款取消订单,否则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登机手续。
  汤先生说,接到航空公司电话后,他向航空协会、川航昆明分公司票务中心、总公司查询台分别查询机票信息,“结果都显示正常,可以按照程序办理登机手续”。据此,汤先生拒绝了航空公司的要求。昨日下午4时,汤先生再次接到票务公司电话,机票已经不能正常办理登机牌。

航空公司

系统问题责任在我们 但旅客得补差价

  记者随后联系到川航昆明分公司了解事情原委。川航昆明票务中心一名龚姓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川航刚刚开通昆明到景洪航线,最近国内航空公司昆明到景洪航线的全票价已经从780元涨到了990元,但川航网站和票务中心的公布信息还没有来得及更新。汤先生所订购的机票是按照以前的票价出票,并没有按照现行票价出票,由此造成了中间产生每张126元,共计252元的差价。
  工作人员表示,昨日下午,公司发现问题后,试图通过出票的“昆明行空经贸公司”联系汤先生协商解决差价事宜。按照公司的解决办法,如果汤先生的朋友想按照原定行程出发,就需要补交因票务系统错误造成的126元差价,在昆明分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新机票手续,如果不同意,航空公司也可以全额退款,取消订单。
  昨晚,汤先生向川航总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对方答复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但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给汤先生答复。为了保证朋友的行程,汤先生只好以每张880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了两张同一航班的机票。

律师

航空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认为,汤先生既然是按照航空公司正常订购程序购买的飞机票,也已经出票成功。按照我国《合同法》中的航空客运合同条款规定,客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证明,旅客持有的客票一般也就意味着其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关系的存在,旅客凭客票就可以要求承运人履行运输的义务。据此,航空公司的这一行为属于先行违约,应承担全部责任。刘爱国表示,航空公司应依合同将汤先生的朋友安全送到景洪,而如果对方是外地旅客经昆明转机,造成行程延误的情况,航空公司应至少承担对方住宿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对造成乘客耽搁而产生的损失应该追加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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