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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跳槽遭千万索赔 法院调解后赔偿210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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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13:0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5-17 《新闻晨报》 记者申延宾、王夏迎 

  十多名某国营航空飞行员欲跳槽民营航空公司,东家以飞行员职业的特殊性,航空公司在培训过程中耗费大量的财力与资源等理由,向每名辞职者提出近千万元的天价赔偿。近日,长宁区法院通过审查,将这些飞行员辞职案件合并审理,最终以每个辞职飞行员赔偿210万元的结果调解成功。

跳槽飞行员被索赔近千万

  王先生是上海某国营航空公司的一名飞行员,积累飞行时间长达4200多小时。2009年,王先生被升任机长,国内一些高速发展的民营航空公司频频对其抛出了绣球,并许以高职、高薪、高发展前途。王先生考虑后提交了辞呈,谁知公司根本不予理睬,既没有为他办理任何退工手续,同时还停止了他的一切飞行驾驶工作。忍无可忍的王先生只好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王先生所在公司也几乎同时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王先生所在公司要求王先生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和占用公司飞行资源的经历费用。起诉书还详细说明了向王先生索赔的计算方法:培训费210万元,经历费用755万余元,合计965万余元。

法院调解免去经历费用

  王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仅其所在公司,就有10余名类似的机长或飞行员选择跳槽,并与公司争执不休,最后全部起诉到法院。
  在这一批案件中,既有王先生所在公司起诉员工的,也有员工起诉公司的,但争论指向只有一个——跳槽的赔偿。因此,长宁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将这些案件合并处理。
  由于这家国营航空公司提出了近千万天价赔偿,明显超过了王先生等人的承受范围。在法院的调解下,经过双方商讨,公司将经历费用免去,只收取每人培训赔偿费用210万元。王先生等人如何筹措这笔费用,可自行与下家讨论。

业内人士:跳槽纠纷实为国有航空与民营航空公司的博弈

  一件繁琐的纠纷事件看似圆满解决,但相关人士指出,从表面上看,飞行员跳槽是国有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的矛盾,但实际上是国有航空公司与民营航空公司之间的博弈。飞行员辞职意图多是转投民营航空公司。虽然飞行员本身不是国有资产,但无论是为培养飞行员付出的巨额费用,还是隐性的培训支出,以及飞行员集体解约造成的损失,都反映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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