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发碧眼的玩偶。有着成熟女性的理想三围和孩童般纯真可爱的脸。你可以将她瀑布一般的鬈发编成发辫,为她穿上你亲手缝制的美丽衣衫。无论你怎样任意摆布她,在她长长的睫毛遮蔽的大眼睛里永远不会出现一丝不快。芭比娃娃为取悦世界而生。
Aqua(水叮当)合唱团在一首颇为风行的英文歌中唱道:“You can brush myhair undress me everywhere……Make me walk make me talk do whatever youplease……You can touch you can play……”(歌词大意是:你能为我梳头,在任何地方为我宽衣解带……让我散步,让我谈话,做一切让你开心的事情,你能抚摩我,你能游戏我……)这首歌的歌名就叫“Barbie girl”。不仅小孩子对奇异的芭比娃娃分外迷恋,成人也对之颇为爱悦。在小孩的天真之眼看来,她是一个与自己相似但又不同的娃娃,而成人眼里的芭比是个小女人,拥有“魔鬼的身材和天使的脸蛋”。
《新周刊》1998年16期的“新周丽人”是北京实验话剧院演员李冰冰,文中誉之为中国版的芭比娃娃。仔细端详一下照片,竟真有几分意思!
一种像男孩子般青春纯洁的女性整体形象。当女性以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形象为理想形象流行时,这种崇尚青春的现象是现代时尚。19世纪以前(包括19世纪),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视成熟、丰满的女性为完美的标准。20世纪10年代,非常年轻甚至尚未充分发育的少女形象受到推崇。由于男孩子往往比同龄女孩子显得更纯洁天真,故被冠以“男孩子风貌”,或称“Comme des garcon”。到了FO年代,这个口号被日本籍的巴黎时装设计师川久保玲用于她青年时装的品牌。“男孩子风貌”在1910年以后的10多年中得到发展,具体在服装上的表现特征为平直的廓型、低腰线、较高的裙摆等,还常常与短发相配。当时,对此风貌作出重要贡献的时装设计师是波华亥(P.Poiret)。90年代末,“男孩子风貌”重新流行,女性着装打扮强调青春气息,特别是街上那些剪了男孩般短发的女子,与20年代的风貌真是非常相似。两者之间的差异是:20年代的“男孩子”胸也平腹也平,在体形上也与真正的男孩相仿,而70年代以后出现的“男孩子”强调三围,透出女性的曲线,她们中的大多数还借助了文胸的帮助。此外,90年代女性的短发常常染成各种颜色(这也可视作女性化特征),而20年代则没有那么多花样可翻。
当代着装风貌之一。最早见于20世纪60年代末。当时,欧美舆论把女性不用胸罩视为妇女解放运动的象征。美国最有影响的文学杂志之一《纽约客》(New yorker)1970年10月3日有一篇题为“都市话语(The talk of the town)”的文章,使用了“无胸罩运动”(braless movement)这个词来描述这种现象。
由于不用胸罩来衬托,妇女们的胸部曲线就不那么凸起,因此就不那么强调女性体形的特征,与女权运动者拒绝以此取悦男性的态度相一致。但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女性在穿T恤、衬衫和套衫等较紧较薄的上衣时,乳头的形状会比较清楚地显露,因而更为性感。后来,这成为无胸罩着装的一个主要特征,与女权运动拥护者的初衷可说是反其道而行之。
80—90年代,时装模特儿在天桥上表演很多服装时都不穿内衣,包括胸罩,这几乎成为一种行业惯例。这样做的原因,有时是因为某些特定风格服装的要求,如露背装和透明装等,但有时是出于时装设计师和时装表演制作人强调时装表演效果的一种手段。在穿诸如西装套裙、羊绒大衣和裘皮大衣时也让模特儿不穿或少穿衬衣和内衣,而胸罩被省略是频率最高的。
1997年,中国流行时装对胸罩的处理处于两个极端。一方面,由于紧身短上衣的流行和中国女性胸部普遍地不那么“理想”,各种具有造型功能的文胸流行;另一方面,天桥上却是“无胸罩风貌”大为走红,从张肇达和吴海燕这样的大腕到一些二三流的服装设计师纷纷推出无胸罩的透明时装。后者的始作俑者,却是1996年刘洋在德国的那场时装表演。
出售相同或系列商品的零售组织。在店堂布置、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诸方面有着一体化的风格。具体形式为由一家总公司控制分布在各个销售网点的多家零售商店。服饰连锁店始于20世纪初,20年代以后逐渐普及。经销商品从单一的女衫或内衣,发展到多种层次的服饰产品,成为当代服饰零售业的重要形式之一。国际著名的服饰连锁店有K-Mart、J.C.penney和Petrie Stores等。有关刊物有《连锁商店时代》(Chain Store Age)。
80—90年代中,中国出现了不少连锁店,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时装连锁店。同一品牌连锁店的布置和外形都几乎相同,店中出售的时装也一样,就像有分身法的孙悟空。在不熟悉的城市或街道,突然看见一家熟悉的商店,由此产生亲切之感,一定会对销售产生正面的效应吧!
除了作名词可以解释为“臀侧”、“臀围”之外,hip在美国俚语中还可作名词解释为“在行”、“应时”,或“时髦”、“跟得上潮流”;作及物动词可以解释为“通晓行情”。此用法慢慢也被严肃的文学杂志所接受,在1970年的《纽约客》(New yorker)上就曾出现“时髦”一词。时装界人士则更自由地运用此词。1997年的《妇女时装日报(WWD)》上,在形容与短裙相配伍而流行各种长短女袜时,一位撰稿人用了“Nip look(时髦风貌)”;在另一篇描述大鹅绒女背包走俏的文章里,作者用了“Velvet got a hip new spirit(天鹅绒获得了一种流行精神)”。在中国,会用这个词来代替fashionable的人还真不多见。
1980年以前,大多数港台以外的中国人会把它译作“思想”、“主意”、“构想”或“概念”,现在的时髦人要换换花样。
报刊记者常常介绍某某设计师的设计理念是什么什么。在红茶坊或酒吧,朋友们会交换点子。能说几句英语的人则会说:“I like your idea!”
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人体、服饰、外貌和气质等方面的完美标准。
人们突然变得特别欣赏单纯,所以用看上去听上去更具褒义的“纯真”、“清纯”来替代。事实上我们现在一点也不单纯一点也不傻(innocent有时指weak inmind),实在说不上天真无邪。
我们化妆我们整容,同时希望别人看不出来。我们喜欢别人认为自己清纯,我们喜欢清纯的别人(清纯的女孩、清纯的男孩)。但是,既然我们自己并不清纯,我们如何期待别人清纯,要求别人清纯。纯真时代(the time of jnnocent)已不复存在。
这是一种舶来品。网眼组织,最早由钩针手工编织。欧美人在女装特别是晚礼服和婚纱上用得很多。18世纪,欧洲宫廷和贵族男性在袖日、领襟和袜沿也曾大量使用。19世纪初的帝政风格女装也好,随之流行的浪漫主义时装也好,或更晚些的克里诺林和巴瑟尔时期女装也好,在使用lace方面比起前一世纪毫不逊色。20世纪初的新艺术风格时装更是变本加厉,在S形造型的裙装上饰些“瀑布般的”焰空花边。二百多年来,欧洲再加匕后来的北美对花边的需求是如此之大,世界上很多不发达国家都为他们生产手工花边,其中包括中国。上海的徐家汇地区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曾经是一个楼空花边的重要加工区,那里信奉天主教的家庭几乎就是一个个花边加工车间。
在20世纪以后的各个阶段,没有再遇到上述的“花边黄金时期”。虽然在女性童装、晚装或婚纱上花边仍然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中国,从80年代开始,久违的lace又悄悄与时装一起重返。但是,年轻的一代更喜欢把它们叫作蕾丝绒或幢土——对他们来说,不精确的港台译音似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到了这个世纪的尾声,lace突然成为时装舞台的明星。随着“透明装”(transparent loook)和“透视装”(see through look)的流行,喱士本身变得与它的译名一样时髦。
一种均匀涂抹于指(趾)甲的化妆品。稠状、易干、不溶于水,用于指(趾)甲的装饰。
要用指甲油首先得修指甲。修饰指甲是有闲人或白领的事。不管是菜农、果农还是车工、钳工,在工作时,指甲易于沾上泥土油污,最多在业余洗洗干净剪剪整齐。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文人或“无言独上四楼”的佳人,则可以把指甲留得长长的、修得尖尖的,洗涤保养使之洁润如玉。即使在古代,男人也只能满足于此;女人则可以进一步,用凤仙花汁等天然化妆品加以染色。男人羡煞妒煞却不能模仿,否则一顶娘娘腔的帽子少不了。
指甲本来总是染红。可怜古人只有凤仙花,可怜古人太单纯,虽有靛蓝却不知利用。现代人也染红指甲。但红有九等,深浅浓淡调子各不相同。进一步发现蓝指甲紫指甲橙指甲银指甲“灰指甲”也很好,于是化妆品厂商心花怒放。服饰搭配色彩呼应中又加入指甲一族。中国人向来欣赏“十指尖尖”之美,于是留指甲并加修剪成尖尖弧形。但既然指甲油的颜色这样争奇斗艳,指甲的形状为何就不能出点怪招?时尚杂志善解人意地把修剪成方头尖角、方头回角的指甲介绍给你,涂上蓝闪闪的指甲油。就像广告语所说的“you can never be too cool!”
留了指甲染了指甲还不够,可惜人没有三只手。虽然没有三只手,那双脚却可权充第三只第四只。于是修趾甲涂趾甲,但并不留得太长。几年前在北美教书时就领教过女学生把趾甲涂得红红的脚几乎伸到你鼻子底下。她们穿凉鞋不穿袜。上海流行透明鞋,女孩子们趁机大涂趾甲。指甲油不知抢了丝袜商多少生意!
在指甲油风行了几年后,今天最时髦的一群女孩已在对着时尚记者的采访机轻轻抱怨:指甲油让她们的指甲有种窒息的感觉。指甲油的颜色要与服饰相配,又使消费指数上升,因为有了某种颜色的指甲油,所以要新添与之相关的服饰;由于要穿戴某种颜色的服饰,又要寻找相关色彩的指甲油!
由On a diet省略而来。意指只吃限定的食物,或按医生给出的食谱进食。节食本来只是为了健康,但它确实能防止肥胖甚至减肥。渐渐地它又变成减肥的同义词。世界上任何地区和国家想来都有过以胖为美的时代,如在中国唐朝那样的时代。在远古在原始社会能吃得饱吃得胖的人一定是被人羡慕的吧,想想当时食物的匿乏、刀耕火种的辛苦。所以,节食和减肥是社会进步、物质丰富的时代特征。
告诉别人自己在节食,曾带有一种炫耀的意味。明明已经很苗条的人仍然想减肥,在现代女性中是常见的现象。节食可能发展成厌食症不是危言耸听。著名歌手卡伦·卡蓬特是一个让人永远不能忘怀的例子。1986年本书作者曾在中国纺织大学作了一个调查,被查的700名女大学生基本上部属于体重正常或偏瘦,但她们当中只有一人认为自己不用节食或减肥,她身高1.60米,体重只有44公斤。
原指专门从事一项职业或以一项职业为主的,引伸为有高水准的、好的、第一流的。与“amateur(业余的广相对应。时装圈内的professional是一个强烈的褒义词。professional的时装设计师一定才思敏捷才干出众;professional的时装摄影师一定精品迭出技压群雄;professional的时装模特儿一定卓尔不群超凡出尘。这样说或许有点过激,然而兼职的时装设计师、时装摄影师、时装模特儿都乐意把“具有专业水准”看作是内行的赞扬,这是实情。在这里“amateur”是贬义词。它意味着对某事不熟练,带点外行味道的。你宁愿被人称为“freshman”(新手,生手)”、“layman(门外汉,外行)”也不要被称为“amateur”。在尚未对某事作出时间、金钱、精力的投资时,你是门外汉,你在这一行的业绩没有被评价的意义。当你开始对某事作些投资时,你是新手,意味着无穷的希望。而你已经为某事投入了较多,“业余”则是对成绩的一个十分保留的评价,含有客气的对能力的否定的意思。这就尤为难以忍受了。
美国人会用knows what he(she)is doing来形容一个professional,即一个真正明了自己在做什么的人。好莱坞有部影片《PROTESSJONAL》,故事虽然荒诞不经,但能让我们体会一下这个词的褒义。
广义地指一切强调性魅力的着装打扮。但事实上几乎只用于女性。着装的性感颇难界定。
有人想用人体的暴露程度来界定。作短、薄、紧、裹等处理确实是一些设计师常用以增加时装性感的捷径。但是,印尼等东南亚地区妃女常穿着裸露整个上身的服式,当地人并不认为那是性感的服装。而且服式发展到了三点式似乎已经是暴露的极限,再下去就会成为皇帝的新衣。裸露的极限对整个时装的否定。人们会从绘画或人体摄影画册中去寻找裸体,而不是时装回报。而且,心理学家早就指出,过多的暴露反而会降低兴奋的程度。像《花花公子》一类色情杂志的摄影师反倒懂得需要借用各种时装进行半遮半掩,认为这样的人体具有更大的挑逗性。
所以,还不如说时装的性感就在于其暗示或强调人体的某一部分,把人们的注意力和想象力集中于人体的某一部分。由于人体的某一部分具有性的挑逗性,因而服装也带上了挑逗性。不同时期流行的不同服装款式,往往把人们的注意力和想象力集中于人体的某一部位。如超短裙强调腿,露腹式强调腰腹,高腰裙强调胸,巴瑟尔格撑强调臀部,无胸罩T恤强调乳头等。而流行款式的变化也常起回于人们对某一款式强调的那部分人体的敏感度降低,产生厌倦情绪,而要求有一个新的集中焦点或新的兴奋点。
时装的性感程度和效果依场合而定。泳装在泳池海滩与在商店街头所引起的反应截然不同。下班后夫妇回到家里,或闲聊或听音乐,希望能松弛一下,解除白天的疲劳,这时妻子穿些轻薄花哨的内衣或睡衣,丈夫也不必正襟危坐,这将有助于双方相互间的情感交流。女职员上班时的衬衫领子开口太低或裙子太短太紧,这种穿法至少有点无的放矢——周围的人都在紧张工作,无暇顾及你展示的魅力,有时甚至连说句恭维话的机会也没有。在西方社会里,一个女子穿得过于性感夜行街头会被误认为是妓女;单独与一男子相处时,如果女方穿得较性感,会被认为是对男方的一种暗示或邀请。按照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在女子被某一男子施暴时,如果女子穿了具有挑逗性的服装,则将要求女方自己应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后果。
时装的性感也依穿著者的态度和穿着方法的不同而变化。如果穿著者态度从容,充满自信,则性感的时装能使你显得更为老练成熟(至少西方是这样认为)。如果穿著者伍泥作态,再加浓艳化妆,那就会使人产生以色相诱人的感觉,尽管性感本来并不等于色情。
20世纪80年代以来,性感曾一度在全球风行。西方时装界人士对此评论颇多。《纽约时报》的时装专栏作家莫里斯说:“《当代》女性具有足够的安全感能做她们想做的一切事情,包括穿性感的时装和保持轻松愉快。”著名美国时装设计师伦塔(0scar de la Rerta)说:“挑逗性时装之所以能风行世界的最明显的理由是她们花费越来越多的精力来保持体形的自然美。她们狂热地做健身操或节食,所以,她们同样狂热地追求和显示这样做的结果。”布拉斯(B·Blass)说:“北美的新一代女性经济丰厚,社会地位又高。她们年轻,不为清教徒的道德标准所束缚,热切地想要一些出格的时装。”露艾姆(C·roem)说:“具有性感魅力的时装真是一种礼物——在这严酷的时代中为我们增加了一点轻松。表现女儿本色和妩媚是我们对付这社会的重要武器。”萨西(A·Scaai)说:“既然妇女已被劳动大军所接纳,她们不必再对自己的身体弄虚作假或遮掩。她们就爱下班后早些回家并尽快(性感地)妆扮起来。”卡兰(D·Karan)说:“夜礼服所特有的性感和老练,现在也见之于工作与日常服装。男士们也已感到并作出反应——女人们从来没有这样漂亮过。”
我们不把超级明星这样的头衔给予画家、书法家或学者,超级明星属于大众文化的领域,流行文化的领域,或商业文化的领域。这个词汇生来就带有一层浓浓的商业炒作的色彩。
超级明星并非时装界专有。从电影演员、运动员到摇滚歌手,其他领域的巨星们似乎更为光彩照人。在中国时装界,我们使用superstar的频率由高到低地以模特儿、设计师、厂商为顺序。
所以,人人都可以哼哼“Who do you think you are,some kind of superstar”。于是,我们服装界自豪地拥有超级名模(如谢东娜),经营大师(如郑永刚),并把这样的头衔郑重其事地印在名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