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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抬价绝不亏损 燃油附加费“还魂”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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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12:1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4-01 香港《大公报》 刘兵
  3月19日,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纷纷接到通知,自即日起销售4月20日(包括20日)以后的航班将执行新的运价系统。业内人士指出,新的运价系统调整了折扣率浮动基准,使得原来的9折等于现在的9.2折,8.5折则变为8.8折,以此类推。而且,以往折扣越低的涨幅就越大。可以认为,国内航线票价相当于上涨了一到两成。对此,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和各大航空公司均表示这是为了与国际接轨,是机票销售模式的进化。不过,在包括东星等多家民营航空公司问题纷纷之时,这样的“进步”却不免有价格同盟之嫌。

仅在基准价上打折

  是不是价格同盟需要有关部门去下结论。但什么叫与国际接轨?什么叫机票销售模式的进化?说白了,也不过就是想办法“再造一个航空燃油附加费”而已。
  一直以来,民航局会根据航线长短发布一个运价指导价,又称为基准价。根据民航局的限价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对基准价上浮25%。基准价与上浮价相加,构成经济舱机票全价。以前,机票折扣的计算方法是在经济舱全价的基础上乘以相应折扣率。而按照新的运价系统,机票的折扣仅在基准价上进行,上浮价不再打折。如某航线的基础运价是1000元,那么上涨25%后就是1250元,也就是该航线的经济舱全价。而现在所说的打折,都是在全价的基础上打折,如1250元五折后就是625元。但新的折扣标准却改为仅在基础运价1000元的基础上打五折,而在基础运价上上浮的25%的部分不再打折。

联手抬价决不亏损

  更形象点说就是,机票的价格被分拆成为了两部分,一部分可以打折,另一部分已经相当于原来的燃油附加费了,是必须收的。有业内人士打比方说:“以前是吃饭全单打折,但现在是饭菜打折,酒水不打折。”而目前已暂时停收了的航空燃油附加费就是如此,不管机票打几折,也不论是哪里家航空公司,反正那是必须收的。其好处在于,这丝毫不影响航空公司用所谓的低折扣票价来吸引眼球,反正那不耽误人家收钱。而这一次变化的实质就是,就算机票打零折了,其票面价格仍旧是全价机票的20%。
  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收钱!据报道,国内民航业2008年遭遇重挫,亏损额高达282亿元。而这么亏下去还了得吗?总让国家注资也不是个事呀(今年国家已向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注资30亿,向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注资70亿),这不成了捧着金饭碗要饭吃了吗?要知道,在国内,几大国有民航公司的霸主地位是难以撼动的,而只要他们之间不搞竞争,而是联手抬价的话,民航业怎么可能亏损呢?所以,想办法让“航空燃油附加费”还魂也就是正常的了。“我的地盘我做主,反正消费者也没处去诉苦”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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