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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乌鲁木齐机场查获旅客携带水银制品 [打印本页]

作者: 民航    时间: 2010-10-27 17:03:59     标题: 乌鲁木齐机场查获旅客携带水银制品

1023乌鲁木齐机场安检人员在T1航站楼查获一起携带工业用水银温度计乘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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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早上八点钟,HU7346前往北京的旅客杨某在接受安全检查时,安检人员在其随身行李发现有可疑物品,经开包确认查出杨某携带了一盒九只装的工业用水银温度计,检查员给杨某解释了乘坐飞机是不允许随身携带和托运这种水银制品的,杨某为乘坐飞机出行只好将温度计交给送行的同事带回。
       机场安检提示乘坐飞机的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大型的工业用水银温度计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供个人使用的含水银的小型医用或临床用体温计一只,置于具防护性盒内可以随身携带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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