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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有问题 行政约见你:西南局强化安全监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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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15:29: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中国民航报》 记者吴勇、何丹,通讯员谢小军
  从去年8月至今,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简称“西南管理局”)对辖区内安全上出问题的民航企业主要领导人予以行政约见,敦促其限期整改,收到良好成效。
  “航空安全管理一要靠规章制度;二要靠行政手段,变被动为主动。”西南管理局航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如是说。为切实突出地区管理局和所属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强化政府的行政作为,西南管理局于2008年8月制定下发了“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行政约见规定”。按照规定内容,西南管理局将对安全上出现较大问题的企业主要领导即航空安全第一责任人发出行政约见通知书,被约见人则按照通知时间到达约见地点。约见时,西南管理局或监管局先向被约见人通报安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见人不但要现场表态,还必须按照整改要求组织整改。期限到时,西南管理局的安全监管部门还会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核。
  今年3月,西南地区某航空公司连续发生重着陆事件,严重威胁到了飞行安全。西南管理局所属的省监管局及时对该公司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行政约见,使其受到较大震动,回去狠抓对飞行员的技术训练和对机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力度大,效果好。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该公司基本杜绝了重着陆事件的发生。
  今年5月,某航空公司驻西南地区的分公司因为企业内部安全信息上报程序与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不符,导致企业向管理局上报安全信息的渠道不畅,数起不安全事件均未按规定上报。监管部门不仅行政约见了该公司领导,还向这家分公司的总部发函,帮助他们理顺安全信息上报程序,及时堵住了安全信息管理上的漏洞。
  据统计,自行政约见制度施行以来,西南管理局和所属各安监局共对区内民航企业领导实施行政约见25人次。“由于行政约见直接警示的是各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被约见单位普遍重视程度高,整改力度大,效果十分显著。”西南管理局航安办负责人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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