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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团伙开旅游公司“霸占”昆明巫家坝机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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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11:06:4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0-02-03 《生活新报》 记者陈会菊,实习生朱莉


 图: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摄影:记者张永强




 两年前成立的一家旅游公司,“员工”分散在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简称“昆明机场”)内划定“势力范围”,一旦有其他旅游公司员工到机场内发放旅游广告、订机票等卡片,这家公司的“员工”就对其进行威胁、殴打并将其驱逐出机场。久而久之,其他旅游公司被迫退出昆明机场竞争散客客源,该公司垄断、霸占了机场的旅游市场。昨(2)日15时,该公司的5名骨干“员工”被押赴机场进行现场指认。

变相收保护费 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不游九乡、枉来云南!”机场一楼“国内到达”前竖立着一幅巨大的旅游广告牌,主犯柳某某站在自己曾经的“势力范围”前进行指认,骄阳下的他显得有点烦躁不安。机场对面的酒店、停车场、国内到达通道前,这些指认的地方都留下过他们暴力的足迹。
  警方通报:2009年底,昆明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昆明市巫家坝机场对在机场内发放旅游传单的人员进行殴打、威胁并强行收取保护费。案件引起了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昆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查,以柳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于2008年纠集同伙并成立了一家旅游公司,团伙成员都为男性。为争夺市场,该团伙成员从2009年1月起,在机场对发放旅游广告,订机票、酒店卡片的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威胁和驱逐,该团伙在机场内行为嚣张,并以暴力手段威胁要将受害人“驱逐出机场,不允许在机场‘经营’”,从而霸占、垄断、控制机场旅游市场。霸占市场后,他们对在机场发放旅游宣传品人员,以借钱等方式变相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涉案团伙成员已被刑拘

  2010年1月,专案组在机场附近一酒店将正在进行赌博的团伙成员柳某某、王某某、徐某某、杨某某等5嫌犯抓获,当场缴获折刀3把。后又从几名嫌疑人住处搜出大量砍刀、长刀等工具。经查,柳某某系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外号老五;王某某系辽宁省东港市人,外号王宝;徐某某系山东省巨野县人,外号龙正、大山东。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在柳某某手下工作,主要业务就是在昆明机场拉来昆的“散客”。为获取更多的利益,他们在柳某某指使下,对其他在机场拉“散客”和发放旅游广告、卡片的人员进行殴打、威胁及敲诈,并受柳某某的指使在机场内寻衅滋事。
  目前,涉案的团伙成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知情群众和部分受害人对该涉恶团伙的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电话号码为:3015198;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侦大队电话号码为:513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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