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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航线延误标准推出 春秋航空公司未加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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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21:59:3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0-03-24 《新闻晨报》 记者毛懿

航班延误2个小时以上,将为旅客提供餐食和饮料;延误4个小时以上,将为旅客安排住宿。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简称“重庆机场”)昨天(23日)表示,已在国内首家实施“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但春秋航空定位廉价,不会实施这一标准。
  重庆机场于3月15日与通航该机场的航空公司共同制订《不正常航班服务标准》。按照规定,凡是航班延误2小时,需向旅客提供纯净水、可乐等饮料,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为旅客安排住宿,旅客还会得到相应经济赔偿。昨天,重庆机场人士表示,迄今天气较好,航路状态也正常,还没有发生长时间的延误,因此,这一标准还没有具体执行。
  不过,沪渝航线上只有春秋航空有限公司(Spring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春秋航空”)拒绝加入赔付同盟,原因是春秋航空公司向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申请获批了差异化服务,所以本标准不适用。此外,尽管统一赔付标准,但形式仍然可以不同,预计,西部航空、四川航空使用现金赔付,东航则会用代金券。
  上海机场则推出了类似的迎世博服务承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承运航班因公司原因造成延误2小时以上,在用餐时段免费提供餐食、饮料;延误4小时以上,免费提供宾馆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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