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基本要求fficeffice" /> |
仓库及货物的分拣和储存场地应是全封闭式的,仓库必须有坚固的大门和窗户。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流向等划分货物存放区域。 |
仓库应设置安全、充足的照明设备和足够有效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应按规定存放,经常检查,确定发生意外时能正常使用。电路应定期检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
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完备、有效的规定措施,切实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盗、防鼠、防水、防潮等工作。 |
仓库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批准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工作人员凭仓库出入证件出入仓库。 |
仓库应保持整齐清洁、干燥卫生。仓库内及其附近区域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吸烟。 |
仓库内外明显位置应明示应急电话号码:匪警、应急110;火警119;急救120 等。 |
仓库应设立冷冻品、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的专有区域。 |
仓库区要安装监控设施,确保仓储货物管理严密不失控。 |
仓库特殊要求
贵重物品仓库除应满足ffice:smarttags" />11.1.1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根据不同货物种类的不同仓储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
货物入库 |
原则
根据货运单和货邮舱单核对、清点货物,然后按货物的性质、流向等分别入库。 |
核对内容:
核对货物的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
清点货物件数;
检查货物的包装。
上述三项工作完成后,将货物存放至指定货位。 |
记录
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修复包装,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然后将货物入库。如货物不能继续运输,交查询部门处理。 |
不正常情况的处理
发现无运输标签的货物、标签与货运单或舱单不符的货物,应根据包装上的货物标记与货运单和货邮舱单仔细核对,确定之后,补贴或更改运输标签,然后将货物入库,否则,在货物外包装上加贴不正常货物标签并将货物存放在不正常货位,交查询部门处理。 |
货物码放 |
分类
进、出港货物分区存放。特种货物放在专用仓库,不得与其它货物混放。 |
货物码放要求 |
货物标签或标志应朝外显露,货区之间留出可供装卸、搬运的通道,便于作业。 |
码放时要求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箱或铁箱不压纸箱。一般情况下,货物码放高不宜超过同类货物4层或3米的高度。 |
货物码放还应注意按货物标记的指示进行码放(海口美兰机场发运的海鲜货物在保证安全不漏水的情况下,为合理利用舱位,可以直立,但不允许倒置)。 |
货物出库 |
处理原则
货物出库必须根据货运单和出库单或装机单,仔细核对、清点、检查和记录。 |
核对内容:
核对货物的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
清点货物的件数;
检查货物的包装。
货物出库装机前必须进行复秤。 |
货物出入库交接台帐 |
货物在收验—仓储—配货—监装等一系列出入库的流转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必须有明确的交接台帐,记录货物的实时情况,并由各口负责人签字。对于过程中发生的货物少收、多收、漏装、漏卸、错装、错卸丢失、破损、错贴(挂)标签等事故事件,应按照不正常货物运输来处理,找出是出入库哪个环节出问题,随后记录备案。 |
清仓 |
要求
仓管室应根据本站持有的货运单定期核对库存货物进行清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清仓时限 |
每天必须清仓,不分货物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