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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占座旅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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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3:09:2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定义fficeffice" />

额外占座旅客是指为了个人舒适和放置自理行李而要求占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座位的旅客。

定座与购票

参见《地面服务手册》下册ffice:smarttags" />13.13.4.2

乘机服务

办理乘机手续时,为旅客发放一个登机牌,在登机牌上注明旅客占用的全部座位的号码。

旅客的座位应根据旅客本人的情况安排。如属特殊旅客,应遵守有关特殊旅客座位安排的规定

为了保证飞行安全,旅客及其行李所占用的座位要由指定,在整个旅途中行李用安全带加以固定,必要时须用紧固物系扎牢固。

旅客带入客舱的占座行李由其自行照管。每一座位放置的行李物品,总重量国内航班不得超过72 千克,国际航班或者国际航班国内段75 千克,总体积不得超过40 厘米×60 厘米×100 厘米,其包装要适当。

额外占座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其所购客票票价等级和所占座位数确定。自理行李占座客票没有免费行李额。

为额外占座旅客提供必要的搬运和放置占座行李服务。

航班离站后,地面服务部门应及时向经停站和目的站拍发运输服务(PSM)电报,或者采用传真、服务网信息系统方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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