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 理财产品 | 涉嫌霸王条款 |
中国工商银行 | “稳得利”信托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4天) | 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
“灵通快线”——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两周滚动型)
| 产品每投资周期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1.65%,超过1.65%的收益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
中国工商银行高净值客户专属信托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86天)
| 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
中国银行 | 中银集富理财计划(九月富)2010年第7期 | - 产品管理费:超过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产品管理费。
|
中银货币理财计划之日积月累 | 若理财计划资产实际运作收益超过了投资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收取的投资收益,超出部分则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
中银集富理财计划之周集富I
| - 若本系列产品资产实际运作收益超过了投资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可取得的投资收益,超出部分则为产品管理人的管理费。
|
中国农业银行 | “金钥匙·本利丰”2010年第60期
| 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超过1.95%与托管费率的部分,将全部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投资管
理费。
|
“金钥匙?安心得利”2010年第1085期
| 若产品到期实现的收益超出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与托管费之和,超出部分将全部作为
中国农业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
“金钥匙?安心快线”7 天利滚利第1 期
| 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为0;投资管理费:超出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客户最高预期收益的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托管银行管理费:0.05%/年。
|
中国建设银行 | 利得盈信托贷款型(定)2010年第37期理财产品
| 若扣除上述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超过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超过部分中国建设银行将作为理财产品管理费与理财产品销售费进行收取。
|
周周大丰收开放型理财产品
| 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过的部分作为建行销售管理费由中国建设银行收取。
|
乾元-日新鑫月异溢按月开放组合型理财产品
| 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过的部分作为建行弥补产品管理的费用及收益。
|
招商银行 | 招银进宝之贷里淘金171号理财计划 | 资产组合正常处置或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为2.25%,超出预期最高到期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
华夏银行 | 创盈80号产品 | 对于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机构客户,若资金信托项下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4%,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超过部分为华夏银行收取的理财管理费用。
|
北京银行 | “现金流”人民币1个月理财产品
| 若本产品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客户分档收益和理财行销售服务费,则超出部分归理财行所有。
|
美元184 天银行间市场投资理财产品 | 若本产品最终投资收益高于客户净收益和理财行销售服务费,则超出部分归理财行所有。
|
人民币“天天金1 号”理财产品 | 投资运作所取得的收益中超过最高理财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的浮动管理费。
|
平安银行 | 安盈理财0918Ⅰ型专项受益凭证1号信托计划 | 在本信托计划到期时,如从中诚信托收到的资金高于理财本金和按1.85%/年计算的收益之和,平安银行将先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本金和按1.85%/年计算的理财收益,剩余部分才作为手续费收入。否则,平安银行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按照从信托计划实际收到的资金向投资者分配。
|
赢合力0903信托贷款类人民币理财产品 | 在本理财计划到期或分配收益时,平安银行收到信托划回资金后,将先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本金或按内部测算投资者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剩余部分作为对公理财综合手续费收入,不再向客户进行分配。
|
上海银行 | “慧财”人民币点滴成金理财产品 | 我行测算,能够保证以上资产构建的投资组合1个月期收益率为2.1%或以上。投资组合运作年化收益率超过2.1%的部分作为浮动资产投资管理费由上海银行收取。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鑫意”理财福通2010第二十四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目前,经测算本理财产品到期后,如所投资的金融资产可以顺利处置,扣除相关费用后,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25%。实际年化收益率高于3.25%以上部分作为银行管理费用。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金凤凰理财货币市场型2010年三期
(专属)人民币理财产品
| 在扣除我行销售管理费率0.2%及相关的交易
费用外,则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25%;若理财年化总收益率超过
2.55%,其超过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
货币市场型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若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超过3.8%,则在向客户按3.8%分配理财收益后,超额部分作为银行管理费用归银行享有,于到期日从理财收益中一次性提取。 |
货币市场型2010 年二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如果理财资金所投资债券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并且理财总收益高于或等于年化收益率3.3%,扣除我行支付托管行的托管费率0.1%,我行销售管理费率0.2%,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0%,理财资产运作超过最高年化收益率3.3%,超过部分作为银行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