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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维护公司利益 积极追索终获圆满结果——2008年洛杉矶机场地面事故索赔案结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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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2:09: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08年5月7日,国航飞机在洛杉矶机场停靠期间地面服务代理公司Servisair 的员工将尾撑杆撤离飞机时未按程序操作致使飞机尾部被尾撑杆顶伤,造成当日CA984航班取消,后续修理费用总额209,501.20美元(其中行政管理税费9,976.25美元)、安排旅客食宿费用24,345.82美元。按照此事件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我部提出的最初索赔金额共计233,847.02美元(包含了修理费用和旅客食宿费用)。
自此,我部与洛杉矶机场地面代理公司以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长达近两年的索赔谈判过程。2010年2月1日,国航接到了受雇于保险公司的保险检验人的信函,对方根据国际航协(IATA)协议标准文本(AHM810)8.1 和8.5的条款,认定旅客食宿费用部分和修理时的行政税费属于承运人由此而发生的间接费用,不予赔付。保险公司裁定的赔偿金额是199,524.95美元。

针对此情况,我部依照国际航协(IATA)地面服务协议标准文本的内容、结合公司法律部门的意见,一方面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直接修理飞机费用,并要求行政管理税费也要包含在赔偿金额内。同时于2010年3月8日致信地面代理Servisair公司主管协议的副总裁Mr.David Finch,要求该公司考虑对刮碰飞机导致航班延误而产生的旅客食宿费用,以减免国航地面服务代理费用的形式予以补偿。对方指出,之前在洛杉矶发生过的地面事故索赔都是基于直接损失,地面服务代理公司从未以减免代理费用的形式补偿承运人安排旅客的间接费用损失,因此不能受理。而飞机受损的赔偿只能与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洽商。

后经与保险检验人多次沟通,据理力争,要求将修理时的行政税费计入赔偿金额。2010年4月20日,受雇于保险公司的保险检验人正式通知国航,保险公司同意国航有关行政税费的索赔要求,最终赔付金额为209,501.20美元,比最初的赔付金额多出近1万美元。日前国航洛杉矶营业部已收到对方的全额赔付支票。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航站管理部既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又充分参照相似索赔案例,从部领导到具体经办人员在谈判过程中坚持以保障公司的利益为前提,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总裁办法律事务部门和洛杉矶营业部给予了大力协助,终于在事件发生两年后索赔成功,圆满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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