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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先飞”的规定在哪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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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0:52:1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1-05-14 《新京报》 

 社论:如果宁波栎社国际机场(简称“宁波机场”)真的是在“执行规定”,那么不妨把规定亮出来。要让公众知道,到底是规定出了问题,还是机场自己出了问题。

  据浙江在线报道,5月8日下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执飞宁波至北京的HU7197次航班,因天气原因未能准时起飞。本应后起飞的HU7297次航班却提前起飞,机场工作人员回应称是“有一名重要旅客因有重要公务赴京,要求航班提前起飞”。

  所谓“重要公务”的说辞很值得怀疑:5月8日是星期天,当时又是深夜,能有什么“重要公务”呢?就算真有重要公务,两个相邻时间起飞的航班也应该都能赶得上。如果该领导真有公务紧急到非得通过一个特殊的航班在特定时间来完成,不妨请他公开让民众知悉。

  让公众不满的还不止于此,面对舆论的责难,宁波机场的工作人员还透露,“按照民航重要旅客保障的有关规定,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民航重要旅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乘行,宁波机场只是在执行规定。”

  “让领导先飞”,背后真的有这样规定吗?

  今年1月20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篇文章——《解密航空业要客部:让重要旅客的飞机先飞》。文中介绍,早在1993年,当时的国家民航总局就已下发《关于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机运输服务工作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要客服务规定,成为各大航空公司制定要客服务手册时遵守的范本。这里的“要客”,是指“省、部级(含副职)以上官员”、“军队在职正军职少将以上军官”等特殊乘客。

  但是,在这份规定里面,也只有这样的表述:“凡有重要旅客订座、购票的航班,不应随意取消或变更。如有变更,应尽早通知重要旅客的购票单位,并做出妥善安排。”而并没有工作人员所说的,重要旅客“可以优先乘行”,更没有“让重要旅客所乘飞机优先起飞”的规定。

  如果宁波机场所说的彼规定就是此规定的话,那显然是机场扭曲了规定,把白纸黑字的规定变成了见不得光的“潜规则”。

  航空公司给一些特殊的旅客提供VIP服务,这无可厚非。在日益细分的市场里,乘客也需要多样化的服务。但细分服务等级,也要确立基本的游戏规则。民航执行的是航班时刻表,准时准点起飞既是航空秩序,更是市场规则。在这个问题上,本就不该也不能存在什么“让谁先飞”的规定。

  如果宁波机场真的是在“执行规定”,那么不妨把规定亮出来,一是让公众知情,对规定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做出判断,二是让公众有个监督的依据。

  因此,对于“执行规定”这样的说辞,宁波机场方面有必要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必须要让公众知道,到底是规定出了问题,还是机场自己出了问题。如此,这件明显有违公平的“插队”起飞事件,才能明确责任归属,也才能消弭公众对“让领导先飞”的不满和质疑。

  因气候、管制等原因出现航班延误,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如何安排航班起降确实应有明确、公开的规则。希望这次网民公开质疑的事件,能促进相关部门、航空公司对规则进行一次梳理,并尽快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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