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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同意扩大春秋航空经营范围的公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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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7:22: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09-04-16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兹有春秋航空有限公司(Spring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春秋航空”)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已经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上海或其他指定地区始发至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9年4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真:010-64048814
  E-mail:kj_zheng@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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