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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场转变为公共基础设施短期内恐难实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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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 16:27: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北京商报》 记者肖玮
我国第一部民用机场业的法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其核心是将我国机场明确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由此,机场管理机构将由经营型向服务型转变,机场管理机构及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机场内的商业经营。不过,要机场在短期内退出经营性业务恐难以实现。
  昨(3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召集全国各机场负责人召开全国机场工作会议,以落实条例的实施。业内人士表示,条例中对机场的明确定位是各方博弈了数年的结果。其第三十八条就明确提出:“机场范围内的零售、餐饮、航空地面服务等经营性业务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方式经营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取得经营权的企业签订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安全规范和责任等事项。对于采取有偿转让经营权方式经营的业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经营。”
  但事实上,目前基本上所有机场及其相关企业都涉猎了机场内的经营业务,并以此作为主要盈利点。昨日,一位机场负责人称:“国内大多数机场都是公司化管理,而现在要求机场不再参与经营,如何保证机场的利润。比如目前有几家机场是上市公司,他们应该保障股东利益,而回归公益性后,与其盈利的要求存在相悖性。”
  此前有消息称,由于定位发生改变,眼下所有机场收购、合并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计划统统被搁置。
  此外,民用机场协会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随着《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实施,不仅机场定位明确了,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扶植民用机场发展,提高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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