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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放宽部分限制 澳门航空业出现曙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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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3:22: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图:新旧备忘录的比较
 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与澳门特区民航局于昨(3)日就两地航空运输发展签署了新备忘录。新备忘录放宽了指定航空企业的数目及运力的部分限制,进一步促进了两地航空市场的开拓空间。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表示,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

内地通航地点57个

  签署仪式于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举行,在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及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见证下,澳门民航局局长陈颖雄及国家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副司长何锦日代表两地签署了新备忘录。民航局表示,随着中国整体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澳门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机遇,澳门与内地的航空运输发展极具潜力。双方民航当局于去年四月在澳门举行了会谈,就内地与澳门航空运输的持续发展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开放备忘录的条款达成了初步共识。
  旧备忘录于二○○六年十二月签署。根据该备忘录,澳门与内地通航地点共五十七个,指定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按照不同航点设有限制。新备忘录虽仍然维持五十七个通航点,但放宽了航空企业数目及客、货运力等条款的部份限制(详见附表)。
  目前澳门至内地已通航的定期航班地点共十二个,包括北京、成都、福州、桂林、昆明、杭州、南京、上海、厦门、武汉、天津及无锡,由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Macau Co, Ltd.)、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及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等两地六家航空企业经营。

双方定期会晤磋商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及国家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杨国庆于签署仪式前进行了会谈。刘仕尧表示感谢中央政府一直以来给予澳门民航业的支持,以及介绍了特区政府为发展澳门航空业及协助本地航空企业的营运采取了的措施。杨国庆则表示中央政府会继续支持澳门航空业的发展,并会深入研究及考虑澳门方提出的所有议题。此外,双方同意两地民航部门今后保持定期交流和合作,继续就内地与澳门航空运输发展更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会晤和磋商。
  目前澳门与内地可通航的五十七个航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昆明、大连、成都、天津、杭州、厦门、福州、西安、重庆、青岛、乌鲁木齐、南京、桂林、长沙、武汉、宁波、汕头、海口、渖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太原、三亚、黄山、温州、郑州、济南、丽江、合肥、南昌、洛阳、烟台、北海、武夷山、梅县、湛江、兰州、南宁、贵阳、张家界、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及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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