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甘泉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创办人李卓民及黄慧恂夫妇被股东上诉索偿400多万美金。资料图片
前甘泉香港航空有限公司(Oasis Hong Kong Airlines Ltd.,简称“甘泉航空”)主席李卓民及妻子,被甘泉旗下一家公司控告,指李卓民出任甘泉主席期间,未经董事会同意,动用公司逾448万美元(约3494万港元),购入夫妇二人在甘泉的股份,当时甘泉航空已出现财政困难,公司指他们并无申报利益,违反董事诚信,要求法庭颁令他们归还款项。
因亏蚀10亿元而停飞的长途廉价航空公司甘泉航空,继去年6月被颁令清盘后,其主席李卓民夫妇日前再遭甘泉集团公司OASIS MEZZANINE FUNDING LIMITED上诉。
要求法庭颁令归还款项
上诉状原诉人为OASIS MEZZANINE FUNDING LIMITED,答辩人为前甘泉航空主席李卓民及其妻黄慧恂。上诉状指出,两名答辩人于2007年1月至去年9月间,为原诉公司、甘泉航空及OASIS GROWTH AND INCOME INVESTMENT LIMITED(下称OASIS GROWTH)的执行董事,负责管理营运及航线事务,掌管甘泉的资产及召开股东大会,而原诉其余3名董事则为STEPHEN MILLER、李国源及黄子欣。两答辩人于去年9月辞任原诉执行董事后,继续担任原诉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