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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老大暴力强收保护费 称霸一方达17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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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0:34: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京华时报12月14日报道 “大兴黑老大”朱嘉乐带着手下敲诈勒索、暴力强收“保护费”,称霸一方。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朱嘉乐和手下的21名“马仔”分别被判处20年到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从1998年开始,朱嘉乐就带领手下的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向366和901路沿线的黑小公共,以及当地洗浴、歌厅等场所收取保护费。2001年之后,朱嘉乐的势力开始壮大,他将目光盯上了大兴一些村里的砍伐林木招标会。他一般以极低的价格投标,被村委会和村民拒绝后便派出一帮手下围攻招标现场,甚至打砸村委会,迫使其接受低价。此后,他们的团伙以低价砍伐林木再以高价出售,以此赚取差价。此外,发现大兴哪家娱乐场所生意好,朱嘉乐一伙就上门白吃白喝,强迫老板低价转让,对方不同意便拳脚“伺候”,直到达到目的为止。据警方统计,2002年至2005年间,大兴区数十起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案件与朱嘉乐有关。朱嘉乐团伙落网后一个月,大兴区刑事类警情下降近四成。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朱嘉乐等人已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据此判处朱嘉乐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法院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半不等。 另据法制晚报12月14日报道 记者今天获悉,“大兴黑老大”朱嘉乐及涉案的其他21名被告人已获刑。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朱嘉乐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6个月。 据警方称,朱嘉乐团伙落网后一个月,大兴区刑事类警情下降近40%。 市公安局副局长下令抓获黑老大 去年6月17日上午10点,60多名荷枪实弹的特警和刑警在大兴区的一个院子里秘密集结,准备抓捕朱嘉乐团伙。“朱嘉乐,31岁,个子不到1米6,相貌很不起眼,但下手非常狠。他身边经常有50多人,随身都带着凶器,可能有枪。抓捕时必须注意自身和周围群众的安全!”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发出行动命令。 下午1点,一名可疑男子开着一辆没有牌照的保时捷卡宴越野车进入了民警视线。确认车上的人就是朱嘉乐后,几辆挂着外地牌照的车悄悄向卡宴靠近。 朱嘉乐的车刚停到他经营的乐神康体休闲俱乐部门前,10多名民警就冲了上去。尽管如此,曾经练过武术的朱嘉乐仍试图反抗,后民警鸣枪,朱嘉乐才束手就擒。 几乎同时,大批警察冲进俱乐部,将朱嘉乐的多数“马仔”抓获,蒙着头带进警车。 接到举报已三年秘密取证一年多 从2004年起至抓捕前,市公安局、大兴公安分局连续接到举报朱嘉乐犯罪团伙的信件,包括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各种案由的数十个案件。警方随即发现,朱嘉乐团伙在当地群众中已形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了大兴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但调查进展非常缓慢。因为很多被害事主已经离开大兴,甚至离开北京,一时难以查找其下落。留在北京的事主,也不敢向警方吐露有价值的信息。 为了找到核心证据,民警一次又一次地上门“游说”,有时甚至深夜将事主带离大兴,到了安全的地点再进行询问。经过一年多的秘密取证,警方终于获得了朱嘉乐团伙犯罪的有力证据。 胁迫生意好的娱乐场所低价转让 经查,从1998年初开始,朱嘉乐就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与其他恶势力联手,向366、901路沿线的黑小公共,当地的洗浴、歌厅等场所收取保护费。 2000年6月,朱嘉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大兴法院判刑8个月。在狱中,他又结下了一批“兄弟”。2001年,大兴警方打掉了当地一个恶势力团伙。朱嘉乐趁机将一些“漏网之鱼”招至麾下。 此后,他开始“大干一场”。在大兴,农村里集体所有的树木成材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砍伐者。 朱嘉乐每次都以极低的价格投标,如果村委会和村民拒绝,就派出几十名手下围攻招标现场,甚至几次与村民发生械斗并打砸村委会,最终强迫对方就范。 同时,他只要看大兴区的哪家娱乐场所生意好,就找“兄弟”一起上门白吃白喝,然后逼迫老板低价转让。每次与对方发生械斗,朱嘉乐都“无往不胜”。渐渐地,朱嘉乐成了“大兴黑老大”。 除此之外,朱嘉乐一伙还涉嫌敲诈勒索案。警方调查发现,这些案件中,参与者最多达到数百人。 相关新闻 北京警方:除恶由治安乱点入手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打黑支队负责人介绍,北京警方目前的除恶模式是:由治安乱点入手,尤以城乡接合部的乱点、娱乐场所和浴场等易发案场所为重点,及早入手,清除黑恶势力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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