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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乘客机场过夜 南航被判漠视乘客知情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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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10:13: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航班因台风延误改变航程后未及时告知,导致16名乘客拒绝登机。昨(12)日,朝阳法院认定南航漠视乘客知情权,需赔偿乘客损失2万余元。
  去年9月,李女士等人购买了南航CZ3147航班的机票,原定当月25日从广西北海飞往北京。但23日开始,受台风影响航班难以起飞。25日,南航飞机抵达北海机场。李女士等人已办理登机手续,却突然得知该航班只飞到长沙,过夜后再飞北京。“当时我们到处问,但没有人解释为什么改变航程,所以我们拒绝登机。”航班只得抛下16名乘客飞离,李女士等16人滞留在北海机场一夜。第二天,他们搭乘其他航班飞往北京。到京后,李女士等9人将南航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航班延误是台风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南航律师说,航班飞行受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简称“民航局空管局”)、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等管理,不可以随意起飞。他说,“我们在此向乘客道歉。”
  法官向民航局询问,民航局回函表示,台风确实是造成当天航班延误的原因,当晚CZ3147确实无法飞往北京。法庭最终认定,航班延误不构成违约。但南航未及时告知乘客,漠视了其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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