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
关于注销哈尔滨飞龙国际航空培训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公告
鉴于哈尔滨飞龙国际航空培训有限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按照《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6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研究决定,注销其通用航空经营许可。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3 20:39 , Processed in 0.022001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