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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损失是指旅客的自理行李或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在旅客从始发站到目的站包括经停站停留期间的整个乘机过程中所发生的毁灭、遗失或损坏。 |
本公司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失的处理 |
确认本公司原因造成损失后,会同旅客填写“行李运输差错事故记录”。 |
索取旅客客票旅客联(或复印件)登机牌(旅客所乘航班与客票所列航班不一致时)。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发生毁灭、损坏,应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时,应收回旅客的“行李运输差错事故记录”。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在外站遗失,应向有关航站拍发电报进行一次性查询。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在本站遗失,应帮助旅客查找。找到后,尽快交付旅客。如未找到,在航班到达后第21天将该行李的全部查询电报和文件交本站的行李赔偿部门,准备进行赔偿。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下:①“行李运输差错事故记录”一份;②客票旅客联(或复印件);③查询行李全部的来往电报和信函;④登机牌(旅客所乘航班与客票所列航班不一致时)。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损失(例如在机上被污染)后,也可根据情况按内物丢失赔偿办法当即为旅客进行赔偿。 |
旅客原因造成的携带物品损失的处理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遗失,可为旅客在本站代查或向有关航站拍发少收电报进行一次性代查。 |
如遗失物品找到,尽快交付旅客。 |
如未找到,应告知旅客,但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自理行李/免费随身携带物品毁灭、损坏,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收到物品遗失查询电报航站的处理:①核对本站的捡拾物品;②如找到,应将物品妥善包装,按速运行李运至查询航站;③如未找到,应发回无遗失物品电报(NE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