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货物的检查与接收。fficeffice" /> |
公司只接收与公司签有联运协议的航空公司的中转货物。 |
公司货运单和航空货物中转舱单(TRM,以下简称中转舱单)接收其它航空公司的中转货物。并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
货物包装、封志是否完好; |
货物的件数与货运单是否相符; |
鲜活易腐物品是否出现异常,是否适合继续运输; |
活体动物的状态是否良好; |
货物运输路线是否正确; |
货运单的运输文件是否齐备; |
货运单上的储运注意事项栏内是否有特殊要求并符合承运人的规定; |
海关监管、动植物和卫生检疫等手续是否齐全。 |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当在中转货交接单上详细注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 |
货物破损严重; |
货物已腐烂或变质; |
活体动物状态不良; |
运输文件或手续不全; |
货物储运要求超出本公司的储运能力。 |
集装货物的中转 |
始发站应在集装器上拴挂联运集装器挂签。 |
制作货邮舱单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中转”字样。 |
航班离港后,货物始发站应向中转站、目的站拍发电报,提供下列信息: |
集装器的识别代码及货物的目的站; |
每一个集装器上装载货物的清单(货运单号码、件数、重量及运输注意事项); |
集装器在航班上的装载位置; |
集装板上货物的装载轮廓。 |
中转站中转集装货物时应复重 |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将集装货物拆散或搭配其它货物。 |
集装货物的中转应以一次运清为原则。中转完毕后,应向始发站及有关航站发出确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