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航华北局党委积极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制度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24 16:55: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size=11.6667px]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通讯员 康文生 报道:7月21日,民航华北局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传达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两项法规制度,党委书记、局长刘雪松对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提出要求。通过学习,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制定实施两项法规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按程序报告的自觉性。
  刘雪松局长指出,两项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于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干部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他对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实施这两项法规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两项法规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日程,吃透精神实质,全面理解有关内容,增强报告的自觉性,确保两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两项法规制度的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较高。两项法规制度的实施,既是组织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我们不能有任何抵触情绪,一定要如实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三是把握时间,及时报告。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第一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从2011年1月开始。2011年1月以后,新的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按照《报告有关事项规定》进行报告。《移居管理规定》的适用人员,按照中央组织部部署的时间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有关情况。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两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8 03:06 , Processed in 0.021001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