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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受训后却无法当安检 职校遭家长讨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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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1:27: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8-18 《厦门日报》 记者郭桂花,实习生曾逸芸、吴桐 

  当初承诺只要缴纳一笔学费进行培训,学校就能将学员安排到机场当安检员,为此校方代表甚至还签了就业承诺书;不少家长为了孩子多方筹措学费,到头来却发现上当受骗。昨(18)日,市民张女士随身携带一大叠材料来到本报,向记者反映鹭江职业学校的招生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

听信招生广告 花钱受训

  张女士说,2008年她的儿子小苏未能如愿考上大学。之后,张女士急着为儿子找工作,一次她偶然听说鹭江职业学校正在对外培训机场安检员,只要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完培训,就可以到机场安检岗位就业。

  得知此消息后,张女士又从漳州电视台播放的广告中了解到了更为详细的招生信息。为慎重起见,张女士还专门来到鹭江职业学校打听详情。

  张女士说,学校的招生人员对她说,鹭江职业学校是受相关航空公司委托专门面向社会招生的,培训期满后包安排工作,待遇从优。

  2009年2月,张女士按照鹭江职业学校的要求,替儿子向该校交了9500元学费,对方还给张女士开了一张盖有“福建省鹭江职业学校”红印章的发票。

  但交完学费之后,学校一直未通知小苏去上课,而是让他在家等通知。几个月后,学校才通知小苏到昆明接受为期两个月培训。

双方曾签就业承诺书

  2009年10月27日,鹭江职业学校刘副校长与张女士的儿子小苏签了一份《就业承诺书》,双方约定:“鹭江职业学校与相关民航部门的航空企业及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机场安检员培训班,第一届学员小苏于2009年5月25日学满,考试合格,取得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按约给予安排在厦门机场安检员的工作岗位就业。但学员小苏需在10月30日前,缴交二期学费1.5万元,否则待下期另行安排就业,所就业的机场待定。学校在收到学费后,保证在2009年12月30日前负责办理清楚,否则退还先后所交纳的26500元学费。”

  签订《就业承诺书》后,张女士按照刘副校长的要求,陆续将钱汇到了他的个人银行账号上。张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汇款1.5万元到刘副校长个人账号上的单据。

家长几次三番“讨说法”

  直到今年2月,刘副校长以及他所在的鹭江职业学校没有依约帮小苏解决就业问题,而且小苏身边的同学也多数没有解决就业问题。为此,张女士多次找刘副校长“讨说法”。

  张女士说,后来刘副校长给张女士写了一张欠条,表示同意在今年3月份归还26500元学费。但张女士说,直到今年8月,刘副校长仍以各种借口拒不还款。

  张女士的儿子小苏说:“去年与他一起去昆明接受培训的那批学员共有7人,可是如今没有一个人被安排了工作。在他们这批受训人员之后,鹭江职业学校还接连招收了第二批和第三批学员,这些学员也一一和学校签订了协议,但如今他们几乎都没有找到工作。”

  昨日,记者拨通了刘副校长的电话,他说目前自己已辞职,离开鹭江职业学校一年多了,在当初招收的32名学员中,目前已有8名学员解决了就业问题。针对张女士多次要求退还学费,刘副校长表示将争取于月底前退还其2万余元学费,因为当初张女士把款项打到他的个人账号上,他将个人承担退还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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