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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法院听证美欧碳税案 我航企起诉路径待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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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3:45: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07-08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张孜异

美国航空业就“碳税”争议状告欧盟的首次听证会于7月5日(欧洲当地时间)在卢森堡举行。这场备受瞩目的诉讼不仅吸引了全球各大航协、航空公司的关注,也使得欧洲法院拿出了13名大法官同时出席的罕见阵容。

  美方认为,欧盟计划把美国的航空公司纳入其碳排放交易系统(下称“ETS”)的做法,违反了国际法以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又称《芝加哥公约》)部分条例。

  相关判决结果预计将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早些时候宣布。听证会结束后,原告方美国空运协会、美国航空公司以及联合大陆航空公司均表示胜券在握,赢面很大。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三大航空公司也正在着手起诉欧盟。国航一位管理层人士对本报评价说:“这次美方起诉欧盟一案意义重大,我们也在着手相关事宜,不过就是时间太紧迫了。”目前距离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只剩6个月。

美欧各表航空碳税是否违法


  美国空运协会回复本报指出,根据《芝加哥公约》,缔约国承认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然而,如果根据欧盟ETS的规定,在美国空域内的美国航空公司等于是也要受欧盟管辖。

  例如,一架从美国德克萨斯州达拉斯飞往英国伦敦的航班,从起飞离开达拉斯,途中飞越美国、加拿大以及大西洋直到最后抵达英国。

  在整个航程中,只有很小一段在欧盟境内。但是根据ETS,即便如此,这架航班都要向欧盟支付全程的“碳税”,而且还要为超出配额的部分缴纳罚款。

  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决定2008年底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ETS中。自2012年1月1日起,全球任何一家航空公司在欧盟境内机场起降,其航线全程排放的二氧化碳都要被纳入ETS。欧盟会对每条航线给出一个二氧化碳排放上限,超出配额的部分需要航空公司花钱向欧盟购买,违者会被给予罚款、禁运等处罚。

  由于欧盟的这项航空碳管制涉及到欧盟以外的2000多家外国航空公司,所以,该“碳税”一出台便遭致全球航空业极力反对。

  “欧盟针对航空公司的此种做法就是违法,应该被取消。”美国空运协会7月6日在其网站发表声明称。该协会表示,航空业碳排放的解决办法应该在全球航空业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出台,某一个国家或组织单方面采取行动有违国际法。

  在此次听证会上,欧盟坚称ETS符合国际法。欧盟气候委员会发言人Isaac Valero-Ladron事后对媒体公开表示,欧盟的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法,并且相信欧洲法院会站到欧盟一边。

中国航企诉讼路径待解


  同样不满欧盟ETS的中国民航业对这场“碳税争议”案甚为关注。

  在欧盟的ETS规定下,中国国营、民营及港澳共33家航空公司被纳入名单,单在2012年便至少需要为此支付8亿元人民币的额外成本,2020年将超过30亿元,9年将累计支出约176亿元。

  今年5月,中方曾就此赴欧谈判,但是双方并未达成任何一致意见。前述国航管理层人士对本报透露,根据欧盟航空碳管制规定,如果非欧盟国家的航空公司所在国能采取措施来减少一条航线上等量的碳排放,那么这家航空公司就不用加入ETS。但是,对于“等量的碳排放”的定义,中欧双方各持己见。

  中国起诉欧盟的诉讼地点也有待理清。上述国航人士说,由于不能直接起诉欧盟,航空公司只能先在欧盟成员国内提起诉讼,再由成员国高院转交给欧洲法院受理。

  而国航、南航、东航和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在欧洲的航线分别归属于德国、荷兰、法国和比利时管理,中方在走到欧洲法院之前得先确定在哪个欧盟成员国法院提起诉讼。

  当前欧盟执意征收“碳税”已使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简称“国际航协”)下调了对今年全球航空运输业的盈利预期,国际航协预计今年盈利预期只有40亿美元,较去年降幅高达78%。

  在上月的国际航协年会上,积极反对欧盟开征“碳税”的国际航协理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乔瓦尼·比西尼亚尼(Giovanni Bisignani)公开表示,欧洲的短视对于减排毫无益处,这种失调的、惩罚性的区域措施不仅扭曲市场,还将破坏全球的减排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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