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据外电报道,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同中国国防部签署了总额超过5亿美元的航空发动机供应合同。该报称,中国还无法向歼十战斗机上安装自行生产的发动机。 接近俄罗斯国防出口公司领导层的消息人士,以及某航空企业管理人士透露,国防出口公司同中国国防部6月初签署了在2013年前供应123台AL-31FN发动机的合同,合同总额超过*5亿美元。后者表示,首批13台发动机将于今年年底前交货。履行合同的是莫斯科“礼炮”工厂。该工厂此前已经根据合同向中方供应过该型发动机:2003年的合同为54台,2007年为100台,2009年为122台。 俄战略与技术分析中心专家瓦西里·卡申表示,这些发动机是专门研制的AL-31发动机改型型号。AL-31发动机用于双发动机的苏-27/30重型战斗机,而其改型用于装备中国空军最新的歼十单发战斗机。他说,歼十是中国首个四代战机项目,是中国航空工业的骄傲。中国为歼十和仿制的苏-27(歼十一B)研制了类似AL-31的WS-10发动机,但由于其可靠性不足,安装到单发的歼十上存在危险。到目前为止,中国在其出口的战机上,显然按照用户的要求,都安装了俄罗斯或西方国家生产的发动机。 某航空发动机生产企业高管表示,中国正在建设各级发动机生产线,并试图仿制俄罗斯军用发动机,包括RD-93(米格-29所用RD-33发动机的改型)和AL-31,以及一直希望从俄罗斯购买的AL-31的最新改型。他认为,中国无法很快达到这一目标。Aviaport专家奥列格·潘捷列耶夫说,尽管中国航空工业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持续签署AL-31供应合同证明,在发动机这样的关键领域,中国仍未能成功。 俄战略与分析中心专家康斯坦丁·马基延科表示,中国在2005年左右停止大规模采购俄罗斯武器,这是由于中国认为,其工业水平已经足够,不足之处可以通过仿制,包括通过乌克兰的帮助弥补,因此出现了一些俄罗斯武器的仿制品,包括苏-27。他认为,新合同表明,中国航空工业和军队领导人清楚,采购俄罗斯设备是不可避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