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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机票填错姓名 “同音同调”仅能改一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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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3:49: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2-02-03 《南方都市报》 记者吕婷

地点:

  深圳福田
  事件:春节前,市民董先生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的官网上购买了两张从深圳到成都的特价机票,航班出发时间为今年的3月30日。董先生在输入朋友的姓名时,不小心输入了朋友的“小名”,该小名与其朋友身份证上的姓名有两字之差。南航表示不得更改姓名,只能退票后重新购买。

  记者跑腿:市民董先生介绍,其购买的特价机票票面价格每张330元,加上燃油附加费等每人共计510元。其在南航官网上订购机票时输入的是朋友的小名“黄玉婷”,事后才发现与朋友身份证上的姓名“黄嫦娥”不一致。董先生向南航的工作人员咨询后,被告知倘若有一个字不同还可以修改,有两个字均不同将不予修改。董先生认为南航的规定不太人性化。

  没办法,董先生只好再为朋友重新订了一张机票,由于没能订上同一趟航班,他只好让朋友乘坐3月27日的飞机。董先生再向航空公司咨询退票手续时,被告知由于是特价机票,公司只予返回燃油附加费等费用,机票票面价格330元不予返还。董先生认为自己委屈大了,填错了姓名,飞机没坐成,还白白损失了330元。其认为南航关于退票方面的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昨(2)日下午,南航相关负责人黄彦表示,输入姓名错误,属于“同音同调”情况的,名字可以更改一次,且只能更改一个字。譬如“嫦”写成了“长”,这种情况是可以更改的。像董先生这种两个字都错的情况,公司则规定不能更改。

  其表示,董先生购买的是特价机票,特价机票不得签转不得退票是双方在购票协议中就有的,董先生应该是在默认了这种规定才订的机票。
  结果: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梅春来律师表示,特价机票不得转签不得退票是符合民航规定的,民航制定了一些指导性的规定,各航空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营运要求,制定各自的特价票和相应的票价幅度。此外,退票有相应的抵扣,乘客是在默认了航空公司的条件后才选择订票出票。

  “虽然也存在不太公平的地方,但目前都是认可这种操作的。”梅春来律师表示,航空公司的这种做法没有违反物价局或者民航的规定,乘客在下单时要反复确认。此外,航空公司规定只能修改一个属于“同音同调”的字是有其依据的,倘若将别人的票变更在自己名下,名字重了,也会损害其他乘客的利益。

  难度系数:三颗星
  记者点评:有时候多打一个确认电话,就能省去许多麻烦,出行购票还是细心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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