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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天津市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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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0:28: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4-12 人民网天津视窗 朱瑞新、刘莉、李贞
4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民航大学承办的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津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研讨海峡两岸直航的法律问题和有关国际航空安全法的新发展。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领导、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法规司领导出席研讨会。来自民航界和法律界的7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航大学校长吴桐水在年会发言中指出,航空法学研究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成立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建设,始终把繁荣航空法学研究、推进民航法治建设作为法学会工作的中心任务。吴桐水总结了换届近四年来,研究会为促进民航法制建设做出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吴桐水表示,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民航大学将一如既往地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围绕航空法学研究努力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学术研究平台。
  台湾玄奘大学法学院院长赖来焜、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解放,中国航空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Aviation Holding Company,简称“中航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Group Corporation,简称“南航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China Eastern Air Holding Co.,简称“东航集团”)总法律顾问和资深法律经理到会做主题演讲,并围绕“台湾地区的航空法律体系”、“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的航空法律制度的比较”、“两岸直航法律适用中的法律冲突问题”、“两岸直航中的航空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国际航空安全法的新发展”等问题进行点评和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专家、学者,中航材、中航信等民航企业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议题中的热点进行了讨论和发言。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的领导认为本次会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适用性与应用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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