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2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安徽老板只坐一次飞机竟发帖传授摸空姐经验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13 21:1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7-13 《东方卫报》 记者卞飞,实习记者冀智   为了验证网帖《摸空姐指南》,一名湖北男子在乘坐南航由上海飞往武汉的航班时,抚摸一名空姐膝盖,随后被警方责令写检讨书。昨天(12),记者通过“人肉”,找出了网帖作者,这位安徽男子竟表示只坐过一次飞机,写《摸空姐指南》纯粹为了娱乐。   湖北男子摸空姐被处罚,使得《摸空姐指南》被各大论坛转载。记者搜索后发现,最早的《摸空姐指南》出现在2008年3月6日。   “我承认我是有点变态的人……”发帖人“hup02”在帖子开头就表明自己的“意向”,并称对空姐骚扰是为了让买机票的钱花得值得。近1500字的“指南”中详细地介绍了对空姐进行骚扰的“全过程”。“hup02”声称已经“试验”多次,空姐绝对不敢声张,“最后你就是遭个白眼。”   记者通过QQ与“hup02”取得联系,“hup02”自称姓王,安徽马鞍山人。“CSDN社区的帖子是我发的,也是我写的。”虽然承认了自己是作者,王先生还是对记者身份产生怀疑,“你不会是航空公司的人吧?”   记者打消了其疑虑后,王先生称,写这个帖子纯粹是瞎玩,自己并非经常坐飞机的商务一族,而是一个做小生意的。“我只坐过一次飞机。”而帖子中的内容多半是王先生自己胡编以及从网络上拼凑起来的。   王先生并不知道已经有人模仿他的“指南”,表示他并没有害人的意思。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蔡之兵律师表示,通过网络传播一些不健康的信息已经违反了互联网的相关条例,由于湖北男子身为成年人,具有是非判断能力,发帖人并不构成教唆行为。蔡律师提醒网民要注意筛选网络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1-23 14:49 , Processed in 0.024001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