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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正式禁放孔明灯 多部门执法将追究刑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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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12:19: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将由工商、公安、城管、民航等部门执法查处

  新快报讯 (记者 邢冉冉 通讯员 祝晓昌)漂亮的孔明灯却为飞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10月1日,汕头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违者将由工商、公安、城管、民航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去年国庆期间和今年中秋节晚上,汕头机场有多个航班因为孔明灯被迫改变航向或等待起飞。由于汕头机场离城区距离近,机场周边地区人口密集,每到节假日都有不少市民燃放孔明灯,尽管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力清查,但售卖和燃放孔明灯的现象依然猖獗。

  汕头机场公司安全监察部方旭经理介绍,“升空的孔明灯对飞机飞行安全影响极大,如被气流吸入发动机,将会造成发动机损坏而导致飞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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