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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于允许残疾人自备轮椅登机的提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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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4 14:59: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案1:关于允许残疾人自备轮椅登机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推动下,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飞机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民众一种重要的出行方式,中国民航的世界排名从成立初期的37位迅速攀升至第2位,中国民航快速健康的发展也让更多的国人享受到了这一现代化交通工具所带来的高效与便捷。   2008年,我国成功举办了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和残奥会,向世界展示了一个强大、文明的中国,民航部承担了重要的客运和货运工作,为两个盛会的圆满成功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尤其值得称赞的是,在奥运期间,中国民用航空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的通知,为乘机来到中国的世界各国残疾人提供了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目前,中国的残疾人数已达8000多万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群体也在逐渐扩大,上述人士在登机时由于受到身体不便的客观因素影响,经常遇到常人无法体会的麻烦。例如:按照国内民航公司的规定,轮椅旅客在安检前必须要将自备轮椅托运,换乘机场提供的备用轮椅到达机舱口,飞机降落后仍需使用机场备用轮椅或搭乘摆渡车,直至在行李托运处才可取出自备轮椅。这一规定会给轮椅旅客带来一系列问题。首先,机场轮椅经常发生数量不够,需换乘机场轮椅的旅客必须排队等候,从而造成飞机晚点或者乘客误机的现象;其次,残疾人旅客的残疾等级和伤残情况往往具有特殊性,其自备轮椅也都是根据自身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如果换乘机场轮椅必定会带来诸多功能性的不便;第三,非常令人担心的是机场提供的轮椅大多比较陈旧,样式不一,残疾人的乘坐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第四,残疾乘客的轮椅在托运的过程中很难得到良好的维护,经常受到损坏。   因此建议,国内民航管理部门尽快实施允许残疾人自备轮椅登机的规定。   一、借鉴国际民航公司惯例,切实考虑残疾人旅客实际情况,允许残疾人士乘客携带自备轮椅登机。自备轮椅在登机口处由机组人员统一打包,放在飞机货舱内,飞机降落后由机组人员统一直接从货舱内领取,放置在登机口处,方便残疾旅客安全登机和下机,保障旅客的安全与便捷。   其实,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第2部分第7条第6款中就有明确说明“承运人(航空公司和机场)必须在尽可能靠近航空器主登机口的地方,置备接受托运和及时交回轮椅和其他辅助设备的条件,以便满足乘机条件的残疾人能尽可能使用他们自己的设备。”这些便民政策在奥运期间曾给诸多残疾人旅客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我们希望民航部门继续把奥运期间的规定常态化   二、国内民航公司为残疾人士提供人性化服务,所有搭载残疾人旅客的班机均同时设置舷梯和升降梯。   三、建议轮椅旅客在填写提交了《特殊旅客申请表》之后,机场服务部门应有专人引导残疾旅客,询问了解残疾情况和特殊需求,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专门服务。应该做到切切实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据悉,近期民航正在对全国146个机场的残疾人设备进行更新和换代,并在草拟新的《民航残疾人航空运输管理办法》。民航在优化残疾人服务方面积极地态度令人尊敬,我们也希望在经济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今天,国内民航公司在“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行业法则指引下,为乘客提供更加高质量、全方位、人性化的超值服务,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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