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5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我们才是唯一合法代表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8-21 11:3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8-21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孙嘉夏
  近期,信中利集团董事长汪潮涌已正式宣布有计划重整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兰世立的侄子兰军也召开新闻发布会,表达了“打造新东星”的意向。而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昨(20)日表示:目前,该管理人是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的唯一合法代表,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代表东星航空。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由武汉市法制办、交委部门人士组成。
  该破产管理人告诉记者,目前管理人正在进行的工作包括对债权进行审核,债权数为58.63亿元,通用电气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GECAS)申报的24亿元债权也在其中。
  此前,东星方面公布了截至2009年3月的资产和负债明细表,并盖有“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印章。破产管理人方面表示,管理人已全面接管了东星航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并对已遗失的公章登报宣告无效。“现在的东星航空内部也没有战略发展之类的部门,他们也没有权力代表东星航空发表言论。”
  上述资产负债表显示,东星航空资产合计为10.09亿元,负债7.52亿元,并未资不抵债。
  破产管理人并不认可这一数字:“现在债权还在审核中,不存在没有通过审核的问题,目前一共有200多笔,58.63亿元,也包括GECAS申报的那笔债权。”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认为,上述明细表并没有经过任何审计机构的审核,而有关的公证文件也只能“兹证明前面的《关于东星航空债权债务情况的声明》上‘东星航空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印章属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5-14 11:29 , Processed in 0.031200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