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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利阐述东星重整方案 兰世立股权或清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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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5 22:00: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08-25 《第一财经日报》 记者陈姗姗
  在获得了湖北高院对重整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的“肯定”后,武汉中院为审理东星集团和信中利提出的重整申请而召开的听证会今天(25日)上午如期举行。在此次听证会上,信中利阐述了修改后的重整方案,其中重要的变化是东星航空原股东的股权将全部清零,由信中利和6家国内企业出资成立的航空产业基金将占据新的东星航空70-80%的股份,而剩余的股份则留给债权人用于债转股。
  今天上午9点,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信中利集团以及东星集团等各方坐在了一起,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会主要是东星集团陈述东星航空应该进入重整程序的理由,信中利陈述重整的方案,以及破产管理人陈述东星航空应该破产的理由。
  据参加听证会的知情人士介绍,目前破产管理人依然坚持东星航空应该破产的理由是,东星航空的债务庞大而且复杂,重整初期如果只投入2-3亿资金仍不够,而且用3架飞机复飞规模也太小。
  对此,信中利董事长兼总裁汪潮涌今天对记者表示,无论东星航空的债务多么复杂,都不应该会影响新公司重整后的运转,因为很多债权人是愿意债转股的,另外,除了初期2亿左右的投资,公司还可以申请债务融资,也可以再撬动3-5个亿的融资资金。
  汪潮涌对记者透露,在通过这几天与各方以及相关专家沟通,重整东星航空的方案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原东星航空股东的股权将清零,“这样原始出资所占的股权可以用于转债,更有利于债权的处理了。”
  目前,东星集团是东星航空的最大股东,持有后者40%的股份,其他股东也是东星集团旗下的公司比如东星国旅,而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则拥有东星集团100%股权。如果信中利的重整方案得以通过,也意味着兰世立将与东星航空没有关系。
  对此,东星集团内部高层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还不知道兰世立的态度,但关于股权问题一切都根据实际需要来操作。
  汪潮涌进一步透露,东星航空重整的初期投资目前也已经基本落实,将采用产业基金的模式,成立信中利航空产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信中利既是出资人,也是管理人,信中利将联合其他五家国内企业出资2亿元人民币成立这一公司制的产业基金,占据重整后的东星航空70-80%的股份,而剩余的股份则由债权人债转股持有。
  据记者了解,除了信中利,参与这一航空产业基金的国内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其中四家是湖北的企业,主要从事物流和旅游行业,而另一家则是河南的一家旅游企业。
  汪潮涌还告诉记者,除了落实了初期投资,信中利还会与一些国内区域航空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他们提供飞机和飞行员的支援,比如租赁,甚至可以利用这些资源来换取东星航空的股份,“目前,我们就在与川航进行接触。”
  “今后东星航空的名称、标识也会变化,如果运作稳定,下一步扩张也可能引进国际上的战略投资人,” 汪潮涌说。
  据记者了解,今天举行的听证会后,武汉中院并没有立即对听证会做出最终审定,不过汪潮涌认为,此前法院的效率就很高,预计最快在本周内东星航空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就会有结果。
  事实上从今年3月15日东星航空被全面停飞到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开始,东星航空的主要债权人中航油就率先递交了重整申请,随后一个名为上海宇界的“神秘”战略投资者也宣布拟5亿重组东星航空,7月上旬,包括多家机场在内的债权人也向法院提出重组东星航空的申请。不过,这些申请都被武汉中院驳回,随后又都上诉至湖北高院。
  而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天,包括中航油在内的其他申请重整东星航空的七家重组方的申请都被湖北高院驳回,也就是维持武汉中院“不予受理”的裁定,这也意味着,信中利将成为东星航空唯一的重整主导方。
  分析人士指出,信中利被湖北高院唯一认可,可能是因为其重整方案更细化,可操作性更强,资金计划提供的也更周全。 而汪潮涌不仅在国内航空、旅游业有投资的经验,还是湖北省商会常务副会长,与当地政府沟通也比较顺畅。
  而帮助其他方申请重整东星航空的一位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不管谁被批准主导重整,只要东星航空能够从破产到重整,都是好事,如果东星航空正式转入重整程序,破产管理人会组织协商拿出最终的重整可行性方案,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
  “一旦东星航空进入重整程序,预计2-3个月可以复飞,重整后的新东星航空,将类似‘海航模式’,打造以航空为主业的产业集群,包括经营主流航线、区域旅游、高端公务机、酒店、地产等多个板块,” 汪潮涌说,待公司进入正轨后,下一步也会考虑引进一些境外的投资者,甚至是能够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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