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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故障 中川发出史上第一次“一人航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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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2:37: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11-04 《兰州晨报》 记者党小军、沈丽莉,实习生汪荣





  图:待起飞的国航飞机。 摄影:首席记者田蹊




  11月2日下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CA1272航班由于机械故障延误3小时,为及时送走旅客,国航兰州办事处紧急将旅客改签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再由海航将他们分别改签到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然而,部分乘客执意要求就航班延误一事做出赔偿,两家航空公司只能先后分5批将乘客送走,其中于当晚7时发出的一架国航航班上只有一名乘客,这在兰州中川机场(简称“中川机场”)通航以来还是第一次。

一人航班 中川机场历史首次

  11月2日晚6时许,夜幕已经降临,然而仍有几名乘客滞留在中川机场候机厅,与海航的工作人员争吵,他们都是定于乘当日下午2时50分的国航CA1272航班的乘客,已经坚守了将近4个小时。原因就是这次航班因机械故障造成延误,虽然国航将他们改签到其他航班上,但并没就飞机延误做出赔偿。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国航最终再次做出让步,从北京调换一架飞机到达中川机场并于当晚7时再次飞往北京,到登机时情况再次发生变故,除1名乘客外,其他几名乘客仍然拒绝登机,最终这架能承载164人的波音737飞机仅仅搭乘了1名乘客,在茫茫夜色中从中川机场起飞向北京飞去。一架飞机只搭乘一名乘客,这在兰州中川机场通航以来还是第一次。
  乘客李女士这样解释乘客拒绝登机的原因,当日航班延误后,国航兰州办事处将其中一部分旅客改签到海航,一部分改签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还有一部分改签到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然而,乘客们等到海航HU7232航班发机时,已经差不多到了下午5时,在长达近2小时的等待中,许多乘客开始烦躁起来,当有人提议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后,立刻得到部分乘客的响应。然而经过先后几次改签,仍然滞留在候机厅的乘客越来越少,当国航再次于当晚7时发出航班后,候机厅里只剩下4名乘客。

航班延误 赔与不赔陷于僵持

  3日早晨8时许,记者就乘客们反映的情况来到中川机场进行采访,这时恰逢国航CA1278航班起飞,据工作人员介绍,在前一天晚上发出“一人航班”后,剩下的4名乘客已经全部乘坐这次航班飞往北京。就这次“一人航班”事件,国航兰州办事处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当天国航CA1272飞机延误后,办事处紧急改签乘客,由于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提出,飞机延误4小时以内,只要航空公司尽力输送乘客,可以不予赔偿,因此在将乘客全部改签后,工作人员耐心向乘客解释,希望他们能够配合登机。承接送走部分改签旅客的海航也专门派出领导进行协调,然而改签的乘客又以海航不能及时发机为由,向海航索赔,在这种情况下,两家航空公司只能牺牲自己的经济利益,国航发出1人航班,海航也先后数次对乘客进行劝导,并先后将几批改签的乘客劝上飞机。

虽是捎带 也可谓是“一人航班”

  “一人航班”发出后,国航工作人员自嘲地将这趟航班称为“专机”,虽然无论当天执飞的国航CA1272航班上有没有乘客,它都必须按照飞行计划及时赶回北京,否则就有可能导致之后的航班出现连串延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人航班”只是飞机在回程时“捎走”这名乘客,但从费用的角度核算,国航的这次航班无疑“亏大了”,因为乘坐这趟班机的乘客购买的是800元的机票,乘坐经济舱,但空中广播、服务不仅一样没少,而且不少贴身服务也一应俱全,必须专人送餐,专人搞卫生,专人告知航班的飞行情况等,相对于800元的票价,这样的服务无疑能用“奢华”二字来形容,因为执飞的国航CA1272航班每小时飞行成本大约3.5万元,这架飞机是从北京专程调来的,兰州到北京单程需要2小时,一个往返成本就需要14万元。

有关律师维权应合理适度

  当日采访中,相关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目前虽然民航局出台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分两个等级: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和延误8小时以上。因为《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和规章,不能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解决这类纠纷时,目前一般参照的是民航法、合同法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当前亟须制定航班延误补偿的具体实施细则,因此目前许多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误后,都是采取与航空公司调解的方式。另外,民航局与公安部于2004年1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通告强调,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禁止冲击安检现场、堵塞登机通道等扰乱机场秩序行为,禁止以拒绝下机等方式强占航空器,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和哄抢公共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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