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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航班延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被停飞1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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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5 12:20: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3-15 《武汉晚报》 记者左洋

 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并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取消该航班时刻,并不再受理下一航季航班时刻的申请。也就是说,延误航班将被停飞近一年。
  记者昨(14)日获悉,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湖北各民航单位,接到《民航局开展保障航班正常和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也是民航史上治理航班延误最严厉的措施。
  根据方案,以北京、上海、广州机场为重点,在全行业开展整治工作,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每15天公布一次航班正常率排名,排名后20位、且航班正常率在50%以下的国内航班进行内部警告通报;由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每月受到两次警告的航班,将从下月起取消其本航季该航班。同时,空管、机场、油料等也将背负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在汉基地公司负责人表示,特别加强武汉往返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航班保障工作,而因天气、航行管制等非人为因素造成航班延误,则不在惩罚范围内,仍加强服务工作,望旅客能够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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