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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值机柜台三米范围内由航空公司负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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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9:3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03-25 《春城晚报》 记者戴川

 昨(24)日,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作为协议甲方,到场的24家航空公司及相关安全保障单位作为乙方,共同签署了《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安全运营管理协议》。协议内容表明,航空公司值机柜台工作区域内及工作区域外3米范围内为航空公司的安全责任区域。也就是说,当乘客在上述区域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将不会再出现机场与航空公司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据悉,此举意在落实2009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机场方作为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的运行安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机场安全运营责任制度,督促检查安全运营工作。
  据了解,在此前的机场运营过程中,各安全保障单位之间权责不清,缺乏一个统一、有效的管理主体,各种安全资源难以形成合力,机场运行效率受到影响,且发生安全事故时难免存在互相扯皮现象。安全运营协议的签订,明确了机场作为机场管理机构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协议明确了双方要严格执行工作区域安全责任制。发生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方应与机场方共同做好旅客和货主的服务工作,及时通告准确的延误信息,航空公司方应出面做好服务工作,机场方应主动配合航空公司方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做好不正常航班的后续服务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营运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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