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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航班信息传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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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09:17: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飞行签派手册》(信息处理及发布程序)fficeffice" />

补充说明:

重点警戒航班必须在《航班调整(信息)通知单》中注明。内容包括:延误原因定性;延误情况简述;预计延误时间。FOC带班主任明确具体的签派席位对后续运行进行监控,由该席位提供延误时间和延误原因的更新信息。

FOC生产保障席根据《航班调整(信息)通知单》和相关签派席位的通告,立即通报有关地面代理单位和场站,统一信息内容。

各场站人员在上岗之前(计划起飞前2小时)必须主动通过登陆运行网或电话查询所保障航班的运行动态,在航班计划落地前十五分钟还未收到航班信息的,必须及时向FOC生产保障席或通过运行网查询。

发生4小时以上航班延误,FOC立即按照局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报民航监管局。

凡发生旅客闹事事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电话通知FOC生产保障席,由FOC生产保障席向当日公司值班员汇报,同时现场值班人员还必须向公司值班员或营业部总经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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