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用航空公司: 你公司《关于航空摄影飞机使用安全高度的请示》收悉。现将空中国王、双水獭和运—12三种机型执行航空摄影飞行安全高度补充规定如下: (一)飞机最高飞行高度(海拔高度): 空中国王:不超过10000米; 双水獭、运—12:不超过7000米; (二)飞机最低飞行高度(距摄影分区范围及侧、前方安全距离内最高点的真高): 空中国王:不低于600米; 双水獭、运—12:不低于400米。 (三)当摄影分区的侧、前方有不符合飞行安全高度的山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侧方安全距离: 空中国王:不少于5公里; 双水獭、运—12:不少于3公里。 2.前方安全距离: 空中国王:不少于7公里; 双水獭、运—12:不少于4公里。 在规划分区时,侧方安全距离为半张像片相应于地面的距离和上述公里数之和;前方安全距离为二条基线相应于地面距离、使用机型30秒钟平飞距离与转弯半径和上述规定公里数之和。 (四)两架以上飞机在相对、相邻分区作业时: 1.靠近或飞越对方分区时,飞机间的高度差不少于300米。 2.在相邻分区作业时,飞机间的高度差如少于300米,则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和测线推进方向一致,或者由中间分别向两侧推进。飞机间的距离为: 空中国王:不少于7公里; 双水獭、运—12:不少于4公里。 空中国王执行大比例尺航摄任务时,其高度按双水獭的安全高度计算。 其余条款,仍按飞行条例和专业飞行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望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在航摄生产中严格执行.确保飞行安全。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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