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行李额fficeffice" /> |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经济舱旅客为ffice:smarttags" />20KG。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 |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应按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
残疾人乘坐民航班机,对其必须携带的辅助器具(折叠轮椅、手杖、假肢等),给予免费携带。担架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60KG。 |
额外占座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其所占座位的票价等级和占用座位数确定。自理行李占座的客票没有免费行李额。 |
包舱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其舱位等级和包舱座位数确定。 |
逾重行李费 |
逾重行李 |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超过该旅客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称为逾重行李。 |
旅客携带逾重行李乘机,应当支付逾重行李费。 |
逾重行李费率 |
逾重行李费率以每KG按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以人民币分为单位。收费总金额以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
例:某航段经济舱票价850元,其逾重行李费率为850×1.5%=12.75(元)。 |
逾重行李费计算 |
应收逾重行李费=(托运行李的重量-适用的免费行李额)×适用的逾重行李费率 |
例:旅客航程为KMG-WUH,乘坐经济舱(KMG-WUH全票价为人民币1310元),托运50KG的行李,其逾重行李费应为:应收逾重行李费=(50-20)×(1310×1.5%)=590(元)。 |
逾重行李费收取 |
收取逾重行李费,应填开逾重行李票。 |
逾重行李费总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尾数四舍五入。 |
旅客可用现金、支票、信用卡、旅费证等支付逾重行李费。 |
逾重行李票 |
逾重行李票是旅客支付逾重行李费的凭证,也是逾重行李的运输凭证。 |
逾重行李票的组成:①财务联,用于财务作帐、审核、结算;②存根联,由出票人留存备查;③承运人联,又称运输联,作为逾重行李的运输凭证,是承运人之间的结算凭证和依据;④旅客联、由旅客收执,作为已付逾重行李费的凭证。 |
逾重行李票号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承运人英文两字代号,第二部分为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顺序号。例如XW 236768。 |
逾重行李票号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承运人英文两字代号,第二部分为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顺序号。例如XW 236768。 |
逾重行李票不得涂改,涂改的逾重行李票无效。 |
逾重行李票必须与客票同时使用方为有效。 |
逾重行李票的填开: |
“旅客姓名”栏:可填写旅客的姓名。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时必须填写。 |
“客票号码”栏:填写旅客客票号码。旅客托运行李合并计算时可只填写领队或其中一张客票的号码。 |
航段“自/至”栏:填写收取逾重行李费航段的起讫地点。城市名可使用中文简称或英文三字代号。 |
“承运人”栏:填写运输逾重行李的承运人的英文两字代号。 |
“航班号”栏:填写运输逾重行李的航班号。 |
“重量”栏:填写逾重行李(行李逾重部分)的重量。 |
“费率”栏:填写逾重行李票填开当日所适用的逾重行李费率。 |
“运费金额”栏:填写收取的逾重行李费金额数。 |
“声明价值附加费”栏:办理行李声明价值时,填写收取的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数。 |
“合计收费”栏:填写收取的逾重行李费和声明价值附加费之和。只收取逾重行李费或只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时,此栏可不填写。 |
“日期”栏:填写填开逾重行李票的日期和月份。 |
“经手人”栏:逾重行李票填开人签字。 |
“盖章”栏:由填开人加盖业务章后,逾重行李票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