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3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准运输凭证的领取、使用和保管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5-12 13:2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航应授权代理方以航的名义填开标准运输凭证。标准运输凭证由代理方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领取。fficeffice" />

代理方应按照航的规定,正确填开标准运输凭证,并应对标准运输凭证上所列明的各项内容向航负责。

代理方对标准运输凭证负有保证安全和妥善保管的责任。代理方每日应将标准运输凭证取出和放入保险柜,必须有完整的登记手续。代理方承诺严格按此要求使用标准运输凭证。

代理方在选择和使用航的标准运输凭证之日起,即视为代理方的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方保管责任内,如果发生航标准运输凭证遗失、破损、被盗等情况,代理方必须按航的有关规定办理,必须在当天内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告航(包括代理方的处理意见),并按每张电脑客票4000元人民币、每本已填开客票(含财务联)按出票人联或旅客联的金额向航赔偿。如果遗失或被盗的航标准运输凭证被冒用,代理方还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12-23 01:03 , Processed in 0.035002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