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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次对被执行人发出高消费"限制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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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 09:5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核心提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0月2日,苏州市首次对一名被执行人发出高消费"限制令"。据悉当事人2005年曾中500万元大奖,暴富后开始经商但因缺乏经验1年内血本无归。 大洋网-广州日报10月3日报道 新华社南京10月2日电,《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本月起正式施行。记者2日从苏州市金阊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发出首张“限高令”,并向相关高消费场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令人意外的是,“限高令”的被执行人竟然是昔日500万元彩票巨奖得主。 500万元彩票中奖人华某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故意逃避、抗拒法院执行已5年有余。 为此,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从本月起,向市内相关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送达了限制其高消费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过媒体发出公告。 “80后”苏州男子华某,于2005年5月中得500万元大奖。一夜暴富后,华某开始经营外贸公司。可缺乏管理经验的他在不到1年时间内便血本无归。2007年5月,他从13个好友处筹集了700余万元用于购买出口商品,因生意失败而分文未还。 今年3月,13名债权人集体向法院提起诉状,并与华某达成和解协议:从4月份开始,华某于每月初归还100万元,直至还清全部债务。但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华某却失踪了。13名债权人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华某的房子已于2008年6月过户给他人,出口商品也不知去向。 本月起,法院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落实《规定》,向相关高消费场所发出限制华某高消费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新闻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今年7月通过的该司法解释,那些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在进行高消费时将面临法律的禁止。 被禁止的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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