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1 香港《文汇报》
图:“高院”10日颁下判辞,指国泰服务条款没有隐含“写包单”升职的意思。资料图片
劳资审裁处去年裁定一名迟迟未获升职的国泰二副飞行员获赔偿27万元,作为“暂缓升职补偿”,案件或牵涉150多宗类似个案,估计涉款达3,000万元。国泰不服上诉,高院昨颁下判辞,指服务条款没有隐含“写包单”升职的意思,判国泰上诉得直。
申索人Scott Williams,2006年8月加入国泰航空任职二副飞行员,至2008年10月才正式获列为有待审批升职为初级副机长,申索人批评这远比合约承诺的18个月为长,原审劳资审裁处判他可领取过去15个月的暂缓升职补偿,总金额为27万元。
获判无责任“包升” “高院”判辞指出,虽然服务条款有列明“一般只在没有二副飞行员适合晋升时,才会直接招聘初级副机长”,但接着已指明会有其他情况。法官指出,国泰没有隐含责任先将所有二副飞行员升职,反而可以环顾四周,视乎情况决定如何招聘。判辞又称,原审裁判官认同申索人是最佳晋升人选,但高院认为根本没有相关证供,故判国泰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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