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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托运丢了电脑 航空公司称只能赔偿1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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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6 09:25: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0-12-24 半岛网 王君莉、郑军军


图1:孙女士的机票以及行李证明。




“托运行李被撬,笔记本电脑丢失,真是太气人了!”近日,网友孙女士在半岛论坛里发帖称,自己乘坐青岛飞往北京的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 Co., Ltd.,简称“山航”)的班机,下飞机取行李时,发现行李箱被撬开过,打开一看,里面的笔记本电脑没了。航空公司答复称,孙女士并没有标明自己托运的是贵重物品,按公司规定只能按照重量进行赔偿,即每公斤赔偿100元。

网友:托运行李被撬 笔记本电脑丢失

  12月13日,孙女士乘坐青岛飞往北京的SC4657山航班机。晚上8点左右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孙女士来到行李房等候行李,“我的行李箱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当时箱子拉链上贴的易碎标签都被撕碎了,我赶紧打开箱子检查,没想到里面的笔记本没了。”孙女士随后找到机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行李称重后确认少了一公斤,“在向有关部门报警后,山航表示一周后给予答复。”
  孙女士的工作资料都在电脑里,由于电脑丢了无法工作的她很快回到了青岛。“一周后,山航给我打电话,表示根据公司的规定,顾客丢失一公斤赔偿100元,也就是说我丢的电脑,山航只陪给我100元。”孙女士对此非常气愤,表示不能接受山航的处理态度。

山航:航空公司没有责任只能按规定赔偿

  今天(24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山东航空公司。山航企管部王先生对此表示,从服务流程来说,航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公司只能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100元的赔偿。
  对待山航乘客行李被撬的事实,王先生说,“公司经常接到类似的投诉,我们也只能按照丢失物品的重量赔偿。因为行李运输是最复杂的,公司请代理来负责这一块,所以管理上有很多缺陷是不能避免的。”
  “在托运贵重物品的时候,乘客应该向公司提出来,但是这位顾客当时并没有提出。”王先生说,只能建议这位顾客,以后乘坐飞机时将贵重物品随时携带。
  很多顾客都不知道有这项规定,孙女士表示并没有工作人员给予相关的提醒,王先生表示这个问题需要进行核实后再回复。

律师:建议当事人等待公安部门调查结果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单律师表示,不建议当事人接受航空公司的100元赔偿,托运的行李被撬开,需要向公安部门举报。既然公安部门已经在调查此事,建议当事人等待调查结果出来,如果抓到犯罪嫌疑人,就由犯罪嫌疑人来赔偿。如果抓不到犯罪嫌疑人,当事人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赔偿。
  “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必须出示托运单上的证明,比如多少金额、什么物品等等,但是当事人在托运行李前,并没有签这样的协议,也就意味着没有证据,来证明丢失的物品是笔记本电脑,所以维权起来就相对困难。”单律师说,建议乘客以后坐飞机时,要保存好相关方面的证据,以便为自己维权。


  图2:行李少一公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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