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西南地区RVSM 工作简报 二OO七年十二月 (总第七期) 西南地区RVSM空管运行 保障实施领导小组主办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7年11月22日零时,西南地区顺利完成RVSM过渡。RVSM正式实施以来,在总局空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过渡计划要求,严格使用标准通话用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总结运行经验,明确工作思路,顺利完成了实施当日和运行初期的各项工作,确保了RVSM安全平稳过渡。截止目前,各项运行情况正常: 一、总体运行情况: 1、RVSM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未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 RVSM实施至今,我局各单位周密部署、积极配合,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RVSM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领导深入工作现场,全面掌握RVSM运行初期的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 2、合理搭配值班力量,抓好RVSM运行的现场管理 我局各单位高度重视RVSM实施工作,加强班组资源管理,合理搭配值班力量,抓好了RVSM运行的现场管理。 在运行中,各管制单位加强值班力量,认真核对飞行计划、仔细检查FPL电报,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运行保障方案,高度层转换对照表、工作检查单实施指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增加交接班重叠时间,重点加强了班前RVSM注意事项的提醒和班后工作的讲评总结,把好RVSM运行的每一道关口,有效的避免了工作差错的出现。 3、及时进行信息通报,确保空管信息畅通 根据西南地区过渡计划要求,我局严格按照RVSM信息通报程序进行信息通报。在每日生产运行汇报视频会上增加当日RVSM运行的情况报告,并要求西藏区局有关保障单位每日以电话形式向我局通报运行情况。各运行保障部门在每日运行信息通报表中增加RVSM运行内容,及时上报运行情况。 4.严格按照RVSM规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开展工作 各运行保障部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RVSM相关工作程序、应急处置预案开展RVSM工作。同时,按照《西南空管局RVSM风险管理方案》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5.加强与空军相关部门的协调 西南地区RVSM过渡实施和运行初期,我局及时向空军有关单位通报民航RVSM实施情况,详细介绍西南地区过渡计划,邀请军航参与RVSM过渡实施。同时,积极召开军民航协调会,及时协调了RVSM运行初期遇到的各类情况,并特别就冬季运兵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协调、沟通,圆满的完成了运兵工作。 6.优化进出藏航班过渡保障方案 针对进出藏航线的特殊性,我局对成都-拉萨航线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制定完成了成都至拉萨B213航线保障方案,该方案结合了西南地区实际情况,广泛的征求了飞行、管制以及军航有关单位的意见,既能够保障RVSM的安全运行,又不降低空域容量。同时,经与军航反复协调,研究确定了成都-拉萨航线上实施侧向偏置的工作程序。 7.与周边国家管制协调配合良好,相关协议落实有力 我方和外方管制员对协议相关内容掌握熟练,高度层转换安全顺畅。通过前期高效的协调工作,双方管制单位加强了交流和沟通,加深了相互的信任和了解,促进了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到目前为止,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交接正常,运行平稳。 8.及时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切实保障RVSM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总局空管局要求,西南空管局飞行流数据采集小组在11月24、25日对飞行流数据进行了试采集,并制定了有关飞行流数据采集的保障措施,建立了长效机制, 12月31日按要求完成了第二次数据收集工作。 二、正在进行的工作 1、持续强化RVSM管制培训,进一步提高管制员技能,有力地保障飞行安全 针对RVSM运行初期,管制员对新的工作程序、安全措施等理解不深、掌握不够牢固,我局继续组织管制员进行模拟机练习,强化RVSM管制培训。在RVSM实施磨合期后,我局继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确保全体人员始终绷紧“RVSM运行安全”这根弦,防止松懈麻痹思想滋生。 2.进一步做好设备完善工作,提高全局范围内的设备保障水平。 针对RVSM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向相关设备供应商进行了反馈,协调厂家尽快解决。设备保障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监控和维护,特别加强对雷达、甚高频等关键设备的重点保障;技术保障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设备保障能力,确保各类设备运行正常。 3.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协议。 根据实施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对相关规章、协议进行修改。12月6日及时召开了西南地区管制室主任工作会议,根据运行初期情况,对管制协议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4.加强与空军管制部门和航空公司的交流和通报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与军航的协调,及时与空军管制部门沟通交流RVSM运行情况,争取空军的支持,达到军民航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的目的。同时加强与航空公司飞行人员的协调与沟通,通过与机组的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承办单位:西南空管局空管处 抄送:成空司令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空管局,西藏区局,民航飞行学院。 局领导、各空管分局、局办公室、规划处、法规处、安监处、通导处、气象处、运管中心、管制中心、通信总站、气象中心、飞服中心、网络公司、“十一五”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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