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组团而行的13名乘客,前往首都机场乘机时,却被告知由于机票超售,只能换3张登机牌。乘客们质疑,超售具有欺骗性,耽误了乘客行程,致使乘客利益受到侵害。北京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称,超售乃国际惯例,出于避免座位虚耗。
新华每日电讯:有多少“国际半例”在损害公众利益
就“超售”机票而言,的确是国际航空公司通用的惯例。可是,在国外,这项国际惯例有着完整的制度保障机制。航空公司卖超售票时,必须要有提前告知制度,并且还有鼓励乘客“让座”的经济补偿措施。假设乘客遇上因“超售”而耽误了行程,国外航空公司对于那些不急于离开、愿意让出座位改乘其他航班的乘客有极为优厚的“待遇”,不但减免票价、负责食宿,而且还给出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金。
东方网:机票超售不能有选择地“与国际接轨”
机票超售现象虽然是国际惯例,但是国内航空公司却通过有选择地“与国际接轨”,结果只接轨了对自身有利之处,而与自身不利之处,却只字不提。很明显,如此选择性接轨的做法,已经侵犯了乘客的正当权益。
钱江晚报:有一种忽悠叫国际惯例
现在因机票超售而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有意思的是,航空公司明显有错于消费者,可他们每次都以“国际惯例”作为挡箭牌,好像错得理直气壮。不知他们这份自信从何而来?是不是以为国人都很“无知”,打一张“国际惯例”牌就能化解乘客的愤愤不平?
齐鲁晚报:别拿“国际惯例”唬人
在此次事件中,乘客购票时南航方面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以致组团而行的13名乘客有10人无法登机,竟然还好意思说是国际惯例。这种只保留了有利于航空公司的“惯例”,而将不利于航空公司的“惯例”删除的做法,只能算是霸王条款。
千龙网:超售机票可“惯例” 服务水平应“国际”
“国际惯例”不仅仅是超售上的效仿,更应有服务上的跟进,达到“惯例”的一体化,不能在保障自身权益时“惯例”,在提高服务上不“国际”,让惯例派生出两张皮。诚然,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不过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在机票超售的处理上更完善,比如国外一些超售的机票颜色会与普通机票不同,欧盟和美国还专门立法引入赔偿机制,其中美国规定,每一航空公司不单要公布超售通知,还要将其印在机票或附于另一张纸上,并且要将该通知印在机票上,或者附随于机票的另一张纸上予以充分的告知,使乘客据此有更多的选择权,以让个人权利实现最大保障。
CE编后语
如今与国际接轨已经屡见不鲜。一方面,房价跟美国接轨,工资却跟非洲接轨。另一方面,银行的跨行查询收费只跟巴基斯坦接轨,与美国接轨燃油税但是公路收费却绝口不提接轨……与己有利的就接轨,于己不利的就装聋作哑,对于这种选择性的“与国际接轨”,是时候也该进行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