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_航空翻译_民航英语翻译_飞行翻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1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东北局积极推进新建绥芬河民用机场选址工作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10 15:19: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11-08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网站

 11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简称“东北局”)委托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在绥芬河市组织召开了新建绥芬河民用机场选址报告审查会议。东北局刘春晨副局长及相关部门、沈阳军区空军司令部、黑龙江民航局、民航东北空管局、黑龙江空管分局、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油东北公司、黑龙江省机场集团公司、黑龙江省发改委、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设计单位的代表参加了选址报告审查会议。

  首先与会领导现场踏勘曙岭南、曙岭北及柳毛河西三个预选场址,随后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新建绥芬河民用机场选址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对推荐场址地面条件、飞行程序和一发失效程序的详细汇报。根据现场踏勘、设计单位的汇报以及结合专家组的意见,经与会代表和专家的充分讨论,形成了新建绥芬河机场选址报告的审查意见。管理局刘春晨副局长、沈空领导、绥芬河市委书记在会上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刘春晨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新建绥芬河机场建设办公室所做的前期工作,并对选址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要求设计单位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二、要求民航相关单位统筹兼顾、重在协调,关注建设与运行中的每个节点;三、要求地方政府重视场址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场址建设和周围区域之间的关系;四、充分考虑资金筹集能力和公关能力;五、考虑机场的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护消防等能力;六、全力以赴争取空军的支持;七、市委市政府应与民航各单位保持良好关系。同时还要求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审查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工作进度,尤其是要将军队相关部门对场址的意见尽快补充到选址报告中。关于下一步工作,刘春晨副局长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求建设单位继续保持与省政府、空军、民航各单位有效的联系沟通,并关注土地性质问题、资料收集及场址保护问题、拆迁问题等;二、要求设计单位认真梳理本次选址审查意见,完善修改选址报告;三、要求民航各单位持续关注大力支持机场建设;四、要求省发改委、空军充分发挥作用,支持机场建设;五、要求管理局在收到完善后的选址报告后尽快向民航局报送。绥芬河市委书记赵连钧在讲话中对管理局对新建绥芬河机场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将严格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将机场建设当做全市一号工程全力以赴积极推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航空论坛 ( 渝ICP备10008336号 )

GMT+8, 2024-5-6 13:05 , Processed in 0.015600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MinHang.C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