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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决意明年开征航空碳税 中美都说“N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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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1:37: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12-23 《东方早报》 记者王道军

欧盟最终选择“一意孤行”。

  当地时间21日,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作出裁定,宣布欧盟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征收国际航空碳排放费(即所谓航空“碳税”)政策,并未违反相关国际法,从而驳回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就此提出的诉讼。

  在欧洲法院作出这一裁定的当天,欧盟委员会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通过其发言人正式宣布,尽管有众多国家强烈反对,欧盟征收航空“碳税”的政策仍将如期实施。

  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对此表态,中方反对欧方强行实施单方面立法的做法。

  同一天,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航协)副秘书长柴海波亦称,“中方将采取措施”,他提到,中国相关的起诉仍在准备之中。

  此间,观察家及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一司法裁决可被看成是欧盟对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取得的一个胜利,但欧盟即将开始征收的航空“碳税”,有可能引发大西洋两岸的贸易战。

美国或采取反制措施

  2008年11月19日,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欧盟计划,从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都将受限。欧盟单方面规定的航空公司免费排放额度为其原排放量的85%,到2013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降至82%。而各公司将为超出部分掏“绿色买路钱”。该法案还规定,对拒不执行此法案的航空公司将实施超出部分按每吨100欧元(约合130美元)进行罚款以及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的制裁措施。

  欧洲法院的上述裁决出炉后,美国即刻反弹。

  据新华社昨(22)日报道,美国运输部在欧洲法院宣布裁决后,立即发表公报指出,无论是在司法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美国都强烈反对欧盟将其政策强加于他国的做法。公报还指出,美国有多种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但并没有对此做详细说明。

  据新华海外财经昨日报道,美国航空运输协会21日称,欧洲法院的裁决并未完全解决合法性问题,这是一个会产生负面影响并存有疑问的判例。该组织在声明中称,当天的裁决并不是此案的终结,美国航空运输协会将对各种选择进行评估,在英国高等法院继续进行诉讼。

  不过,英国《金融时报》21日报道称,联合大陆(由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和大陆航空公司2010年合并而来)证实将遵守欧盟法律。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 Inc.)拒绝置评。

  而在裁定结果出炉前的16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曾同时致函赫泽高、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范龙佩、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阿什顿以及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事务的委员西姆·卡拉斯,要求欧盟放弃或推迟执行上述措施,否则美方将采取“适当措施”。

  美国国会众议院此前已通过一项法律草案,禁止美国航空运输企业向欧盟缴纳“绿色买路钱”。

  此前的2009年年底,美国航空运输协会、美国航空公司、大陆航空公司、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称,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具有歧视性,并提起诉讼。

  但欧洲法院12月21日公布的最终裁决书称,欧盟将航空业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既不违反相关国际法原则,也不违反“天空开放”协议,就此驳回了美方的诉讼。

中方“三不”政策

  中方的反对态度同样鲜明。

  柴海波昨日称,中航协已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措施,采取“联合谈判”和“贸易反制”两条腿走路。而国家民航局相关人士也对外表示,多个部门已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制定出相关方案,一旦方案获批,将适时对外披露。

  据悉,目前中航协已要求中国航空公司采取“三不”对策,即不参加欧盟碳市场交易,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不与欧盟谈判优惠条件,以求在最终谈判时形成合力。

  目前经营欧洲航线的中国内地航空公司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和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海航”)。

  根据欧盟2009年公布的碳排放费征收名单,除了国航、南航、东航三大国有航空公司外,包括春秋航空有限公司(Spring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春秋航空”)、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Juneyao Airlines Co.,Ltd.,简称“吉祥航空”)等民营航空公司,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简称“国泰航空”)等港澳航空公司及多家货运航空公司在内的33家航空公司都被纳入,并分属不同欧盟成员国管理。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昨日对央视称,春秋航空作为一个潜在的市场进入者,也在欧盟所列的33家中国航空公司名单之中。

  东航董秘罗祝平昨日称,现在东航是在中航协的领导下统一向欧盟交涉。他还表示,虽然征收碳税对企业经营有影响,但航空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总会找到最后的解决办法。

  反对欧盟开征航空“碳税”的,不只是中美。

  美方指出,至少有41个国家已公开反对欧盟的碳排放交易计划。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称“国际航协”)昨日发给早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也称,对12月21日欧盟法院支持欧盟开征航空“碳税”的裁定结果,表示失望。

  国际航协理事长兼首席执行长汤彦麟也称,欧盟法院的裁定结果或许反映了欧盟在欧洲计划上的信心。但全球其他国家难以接受这样的单边计划,反对声浪越来越大。国际民航组织26个理事国已提交正式决议,敦促欧洲采取其他解决方法。

  而就在今年11月初,国际民航组织第194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决议,首次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国际社会合作处理航空排放问题。

欧盟建议提高票价

  可见的是,开征“碳税”将推高航空业运营成本。

  据中航协预计,如果欧盟开征航空“碳税”,中国飞往欧洲的航班每增加一班,一年将增加1500万元的额外成本。中国民航业仅2012年就将支付约8亿元,到2020年时则将增至30亿元,9年累计支出约176亿元。

  国际航协此前测算,“碳税”开征第一年,全球4000多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将因此增加成本35亿欧元,并且这一数字会逐年递增。

  新华海外财经援引行业组织估算数据称,到2020年,各航空公司可能要为欧盟的这一计划支付200亿欧元(合260亿美元)。

  面对如潮的反对声,赫泽高的建议是,将(因“碳税”)增加的成本转嫁到票价上。

  赫泽高建议,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将每个航程的机票涨价2欧元(约合2.6美元)至14欧元(约合18.2美元),并表示航空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将部分或全部“碳税”转嫁到乘客头上,即使全部转嫁也是合法的。

  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师李磊认为,这个增加的税收在整个成本中的比例很小,估计对票价的影响很小。考虑到对市场的影响,航空公司应该不会就此提价。

  而罗祝平也告诉早报记者,目前没有加价的计划。

  以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上的价格计算,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2012年若还按原排放量,将需额外支付3.8亿欧元(约合5亿美元)。

  不过,李磊认为,现在世界都在反对,欧盟虽然决定征收航空“碳税”,但是双方肯定会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他预计2012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可能性很小。

  欧洲航空运输业的担心则是,欧洲法院的这一裁决有可能在欧美之间引发一场贸易战。

  欧洲支线航空公司协会会长迈克·安布罗斯警告说,如果因欧盟征收航空“碳税”引发的紧张形势,最终导致一场大西洋两岸的贸易战,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欧洲的航空公司更是忧心忡忡,它们担心可能会成为美国报复措施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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