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7 新加坡《联合早报》
(斯勒曼路透电)印尼法庭昨天(6日)裁决,在2007年因疏忽导致飞机坠毁及21人死亡的嘉鲁达航空(PT.Garuda Indonesia)飞行员罪名成立,他将面对2年的监禁。
澳大利亚前外长唐纳认为,这个判决太轻。
2007年3月7日,科马尔所驾驶的嘉鲁达波音737-400客机在日惹降落时,冲入机场跑道外的稻田,并起火燃烧。当时,机上有140名机组人员和乘客。
据检察官说,科马尔拥有22年的飞行经验,但他在意外发生时,多次忽视副手的警告和机舱警报系统发出的讯号,没有注意飞机的速度和航道。
科马尔否认有关指控,并告诉记者,他曾试图避免意外发生。
检察官原本要求判处科马尔4年监禁,但根据最终审判结果,他只需监禁两年。
唐纳说:“据我了解,呈堂证据显示飞机没有机械故障,但飞行员在降陆时的速度太快了,远远超过飞机在降落时的时速限制。”
据报道,有5名澳大利亚人在这起空难中罹难。澳大利亚外交部拒绝对唐纳的言论作出回应。
外交部发言人说:“这项裁决是印尼法律制度的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