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宇拿着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周明宇/供图 北京晨报12月27日报道 整整263天的看守所生活,周明宇现在想起时还是有些眼圈泛红。昨天早上他已经拿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下一步协商国家赔偿的事宜周明宇说,因为票贩子的虚假交待,他也被当成票贩子被送到了看守所里,在外面的生意因长时间没人照看损失了几十万元。周明宇对记者说:“现在我申请赔偿就是给自己心灵上一个安慰,名声是用多少钱都找不回来的啊!” 被抓:莫名其妙被送到看守所 据周明宇表示,他在北京西站退票窗口附近的朋友开的一家超市内帮忙,本本分分地做着生意。2007年7月19日上午11时左右,几名警察突然“光临”超市并将他带走,说是有事情让他协助调查。周明宇说:“没想到仅仅是调查就把我送到了海淀区看守所,当时觉得特别莫名其妙,不知道因为什么进来的。在一路上我就问旁边的人,我犯了什么罪,他们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刚进看守所,周明宇整个人的精神都处在崩溃边缘。周明宇说:“关键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进来,所以那段时间非常迷茫,也时不时地被叫出去问话,问我的都是一样的问题,就是有没有帮助倒卖火车票,我就告诉他们我没有,之后就又让我回去呆着,也不告诉我到底犯了什么罪。”直到4个月之后的11月5日,周明宇从律师那里看到一份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从上面得知,因为有人指认他是倒卖火车票的人,所以才将他关押的。 洗冤:真正案犯被抓方知真相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周明宇表示他更加郁闷了,因为事发当天他正在超市后面小屋里睡大觉。记者从海淀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以及当时的起诉书上了解到事件的经过。 2007年7月19日,被告人曹某伙同他人在世纪坛医院门口以1万元的价格向雍某贩卖11张火车票。曹某被羁押后,在公安机关多次供述均称涉案火车票是从周明宇处取得,且案发当日周明宇前往案发地点送票,公安机关根据曹某的指认将周明宇抓获归案,并经证人第一次辨认,也称当天是周明宇送的票。但周明宇到案后始终否认倒卖火车票。2007年8月17日,周明宇被批捕。 2007年11月5日,周明宇同曹某因涉嫌倒卖车票罪,被诉至海淀区法院。周被抓后,他的女友在超市里听到曹某的侄子讲当天参与倒票的经过,谈话被超市探头录下,几天后,三张光盘出现在了办案人员的办公室里。2008年1月31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曹某的侄子与妻子抓获,二人承认当日是他们前往案发地点送票。而证人在第二次辨认中也指出第一次辨认可能有误。2008年4月,海淀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撤回对周明宇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从2007年7月19日到2008年4月8日,周明宇在看守所里被关了263天。 海淀区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确认检方存在违法侵权情形,对于周明宇的刑事赔偿申请应当予以确认。 释放:至今没敢告诉父母这件事 2008年4月8日,因倒卖车票罪证据不足,周明宇被释放了,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可又有一肚子的委屈,整整263天不但生意耽误了几十万元不说,名声说出去了也非常不好,到现在周明宇还没有敢和河南老家的父母说起这件事情,怕父母担心。周明宇说:“我即便是有一百张嘴也无法说清楚,因为进去了是事实,但是从进去到放出来所有的事情我不可能跟所有人都解释一遍。” |